想成功出售二手居屋?2025終極天書:由申請「出售證」、買賣4大步驟到按揭全攻略,一文睇盡!

對於有意出售二手居屋的業主而言,面對房委會繁複的轉讓限制、補地價機制、申請文件及買賣流程,往往感到無從入手。2025年,這本《終極天書》將成為您的最佳指南,助您全面掌握成功出售二手居屋的關鍵。本文由淺入深,詳細剖析由釐清最新轉讓年期與補地價程序、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准賣證)及買方「購買資格證明書」(准買證)的實戰攻略,到二手居屋買賣的四大核心步驟,以至按揭、財務規劃、開支預算及最新市場動態,所有您需要知道的資訊將一文盡覽,助您安心順利完成交易。

二手居屋出售基礎:釐清轉讓限制與補地價機制

對於想出售手持居屋單位的人士來說,了解「二手居屋出售」的基礎知識非常重要。居屋與私人住宅不同,政府提供土地折扣,因此單位設有嚴格的轉讓限制。在著手處理二手居屋出售證等文件前,第一步是清楚掌握單位屬於居屋第二市場,還是已補地價的公開市場,以及相關的轉讓年期限制。這些概念是成功出售居屋的基石。

居屋第二市場(居二市場)與公開市場

第二市場的定義與目的

居屋第二市場,簡稱「居二市場」,是專門為符合特定資格人士而設的房屋買賣平台。這個市場的目的,是讓現有資助房屋的業主,可以將單位轉售予其他合資格的綠表人士,例如公屋住戶,或白表人士,例如「白居二」計劃中抽籤成功的市民。這樣能夠增加資助房屋的流轉,讓更多有住屋需要的人士有機會置業,同時促進社會的房屋階梯流動。

與公開市場的主要分別:補地價責任

居二市場與公開市場最主要的區別,在於「補地價」的責任。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的單位,屬於「未補地價」的狀態,因此買家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例如綠表或白表資格。相對地,公開市場則容許單位自由買賣,買家不論資格,任何人士都可以購入。不過,居屋單位必須先繳付政府提供的地價折扣,完成「補地價」程序後,才能在公開市場上出售。這個補地價的機制,旨在收回政府當初提供的資助金額,以確保公平。

最新居屋轉讓限制年期詳解(按首次購入年份劃分)

居屋單位的轉讓限制,會根據首次購入的年份有所不同。業主若計劃「二手居屋出售」,必須先查核自己單位的首次轉讓契據日期,並根據以下規定決定何時可以出售,以及是否需要申請「二手居屋出售證」。

2017年或之前購入的單位

如果您的居屋單位是在2017年或之前購入,規則相對較為寬鬆。在購入單位三年後,您便可以在居二市場上將單位轉售予合資格買家,而毋須補地價。此外,若您想在公開市場出售,您亦可隨時向房屋委員會繳付補地價後進行交易。

2018年購入的單位

對於在2018年購入的居屋單位,轉讓限制則略有不同。在購入單位三年後,業主便可以在居二市場出售。不過,如果您希望將單位在公開市場上轉售,則必須在購入單位滿五年後,方可繳付補地價,然後於公開市場出售。

2019年至2021年購入的單位

2019年至2021年購入的居屋單位,轉讓限制明顯收緊。在購入單位兩年內,業主只可以在居二市場,以不高於購入價的價格出售單位。由第三年起,業主便可以在居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單位。若要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必須在購入十年後,才能繳付補地價並進行公開交易。

2022年及之後購入的單位(15年禁售期)

從2022年1月起購入的居屋單位,政府實施了更為嚴格的轉讓限制。在購入單位五年內,業主同樣只可以在居二市場,以不高於購入價的價格出售。由第六年起,單位才可在居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最長遠的限制是,單位必須在購入滿十五年後,才能繳付補地價並在公開市場上出售。這個「15年禁售期」對於部分業主而言,影響較大。

補地價計算與申請流程

補地價是「二手居屋出售」流程中一個核心環節。若業主希望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便必須完成補地價程序。了解其計算方式和申請流程,能讓您更清晰地規劃出售事宜。

何時需要補地價?

一般而言,居屋單位需要補地價的情況,主要是當業主希望將單位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予非合資格人士時。換言之,如果單位不在居屋第二市場交易,就需要向房屋委員會繳付地價差額。

補地價金額計算公式:單位現時市值 x 買入時折扣率

補地價的金額並非固定數值。它的計算方式非常直接:將單位「現時的市值」,乘以您「買入單位時所享受的折扣率」。舉例而言,如果您的單位現時市值是500萬港元,而您當初是以市值的六折(即40%折扣率)購入,那麼補地價金額就是500萬 x 40% = 200萬港元。請注意,這個折扣率通常會在首次轉讓契據中列明。

申請評估補價的官方流程、費用及所需時間

申請評估補價,業主需要聯絡房屋署。首先,您要準備一份「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您的樓契副本,以及港幣6,490元的申請費用(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形式,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將這些文件一併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房屋署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房屋署收到申請後,會派員評估單位的市值。通常約一個月後,房屋署便會發出「評估補價通知書」,上面列明了需繳付的補價金額。請注意,這份估價通知書的有效期一般為兩個月。在簽訂轉讓契據前,以及買賣協議訂立日期起計的28天內,您必須完成補價繳付,否則便需要重新申請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