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香港人誤以為,只要訂立一份「平安紙」(遺囑),便能妥善安排身後財產,特別是物業的繼承。然而,當物業是以「長命契」(聯權共有)形式持有時,即使您煞費苦心訂立了平安紙,您的繼承意願卻可能無法實現,甚至令平安紙形同虛設。這場關乎財產分配的「長命契」與「平安紙」終極對決,究竟孰能主宰您的物業命運?本文將為您深入剖析長命契與平安紙的根本區別,揭示為何平安紙有變廢紙的風險,並從7大關鍵層面,全方位拆解香港物業繼承規劃的精要。透過本文,您將掌握確保物業順利繼承、避免潛在爭議的實用策略,讓您的心願得以妥善傳承,保障摯親的未來。
主動出擊:如何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Tenancy in Common)以配合平安紙規劃
物業繼承規劃中,很多人以為一份長命契或平安紙就能處理一切,事實上兩者各有規限。特別是長命契物業,如果沒有做好規劃,平安紙很可能無法發揮作用。現在,讓大家了解如何主動出擊,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Tenancy in Common),以便更好地配合平安紙規劃。此舉可避免長命契平安紙規劃不當造成的遺產問題。
為何需要轉為「分權契」?
目標:取回個人物業份額的處置權,使其可被納入平安紙處理
大家可能知道,長命契物業最大的特點是「生者取得權」。意思就是,聯名業主其中一人身故後,其物業權益會自動歸予其他在生聯名業主,而不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這樣一來,即使逝世業主有訂立平安紙,也無法透過平安紙將物業份額留給聯名業主以外的家人或朋友。將物業轉為分權契,就是要取回您個人對物業份額的處置權。此後,您的物業份額可以清楚地納入平安紙處理,真正按照您的意願分配。
轉契的法律程序與步驟
諮詢專業律師的必要性
進行任何法律程序前,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十分重要。律師可以詳細解釋轉契的所有法律後果,並且協助準備所需文件,確保整個過程合法順利。這一步是保障您權益的關鍵。
單方面申請的可行性:無需其他聯名業主同意的法律依據
轉契這個程序有個特別之處,就是聯名業主可以單方面申請,毋須取得其他聯名業主的同意。這個做法是根據香港法律的規定。物業持有方式由聯權共有變為分權共有,這項法律權利是受法例保障的。
簽署及向土地註冊處註冊「分割通知書」(Notice of Severance)
具體操作上,單方面轉契主要透過簽署一份「分割通知書」(Notice of Severance)來完成。簽署這份通知書後,必須將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當土地註冊處完成註冊後,長命契的聯權共有關係就會正式解除,物業轉為分權共有。
相關費用詳解:律師費與釐印費
律師處理轉契文件的收費參考
進行物業轉契,大家需要考慮兩項主要費用:律師費和釐印費。了解這些費用,有助您做好財政預算。律師處理轉契文件的收費,會因為不同律師事務所而有差異。此項費用主要涵蓋律師的專業服務,例如草擬和審閱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見以及辦理註冊手續等。建議大家在委託律師前,先諮詢報價,了解清楚服務範圍及費用。
釐印費(Stamp Duty)的計算方式(如近親轉讓的象徵式收費)
物業轉契可能涉及釐印費(Stamp Duty)。一般來說,如果是近親之間轉讓業權,或是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但沒有實質業權轉移(例如將自己的一半業權從長命契轉為分權契形式),釐印費可能採用象徵式收費,例如港幣100元。實際金額會根據物業的價值和轉契的具體情況計算。您應該向律師查詢具體情況。
【特別注意】居屋(未補地價)物業轉契的限制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審批要求與潛在行政費用
如果您的物業是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的單位,而且尚未補地價,那麼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時,情況會比較特殊。未補地價的居屋物業,所有業權轉讓或業權形式的變更,都需要獲得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審批。房委會通常會對這類申請有嚴格的審批要求。即使房委會批准轉契,房委會也可能收取一筆行政費用。因此,居屋業主在考慮轉契前,務必先向房委會查詢,了解所有相關的限制和費用。
訂立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平安紙:確保您的意願萬無一失
親愛的朋友,我們已細說過長命契與平安紙的根本差異,也了解了為何有些情況下,即使有了長命契,您可能仍需考慮平安紙的規劃。現在,讓我們先探討如何訂立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平安紙,這樣才能確保您的意願,尤其關於物業繼承的意願,可以萬無一失。一份妥善的平安紙,是您對家人愛的延續,亦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紛爭。
訂立平安紙的四個法定基本要求
訂立平安紙,必須符合香港法例規定的嚴謹要求。缺少任何一個環節,這份平安紙便可能變成廢紙。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法律的規定,以下是四個主要條件:
書面形式:必須為白紙黑字的實體文件
一份有效的平安紙,必須以書面形式存在。它必須是白紙黑字的文件,例如打印稿或手寫稿皆可。口頭遺囑、錄音遺囑,即使內容表達清晰,香港法律亦不會視其為具法律效力的遺囑。這確保了遺囑的內容能夠被明確記錄下來,容易查閱。
立囑人簽署:必須由立囑人親自簽署
平安紙必須由立囑人親自簽署,或由立囑人在其面前並按其指示,由他人代為簽署。簽名必須在遺囑末端或結尾部分,清楚顯示立囑人已確認遺囑的全部內容。這是對立囑人意願的最終確認,也是遺囑真實性的證明。
兩名見證人:必須在立囑人面前同時見證並簽署
立囑人簽署平安紙時,必須有兩名見證人在場,他們必須同時在立囑人面前親眼見證立囑人簽署。兩名見證人其後亦須在立囑人面前,同時簽署遺囑。這是為了確保立囑人在訂立遺囑時,是在自願且清醒的狀態下進行。這也避免了單獨見證可能引發的爭議。
立囑人資格:年滿18歲且精神健全
任何訂立平安紙的人士,必須年滿18歲。同時,立囑人必須具備訂立遺囑的心智能力。換句話說,他需要精神健全,能夠充分理解他正在訂立一份遺囑,了解這份遺囑涉及的資產範圍,並清楚知道其受益人是誰。這是確保立囑人意願真實性的基本前提。
平安紙的核心內容應包含什麼?
滿足了法定要求後,一份平安紙的「內涵」同樣重要。核心內容必須清晰、明確,這樣才能真正執行您的意願,避免模棱兩可導致的爭議。
明確委任遺囑執行人(可多於一人,不多於四人)
遺囑執行人是負責執行您的平安紙內容的人,他們會按您的指示處理遺產。您必須在平安紙中明確委任一位或多位(但總人數不可超過四人)遺囑執行人,並列明其姓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選擇可靠、值得信賴的人士擔任此職位非常重要,他們是您意願的「守門人」。
清晰列明受益人全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分配份額
平安紙中必須清晰地列出所有受益人的完整姓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以及每位受益人將獲分配的具體資產或百分比。例如,您可以指定「將香港物業的五成業權分配予兒子張大明(身份證號碼:Z123456(7)),餘下五成分配予女兒李小美(身份證號碼:X987654(3))」。這種明確的細節,可以大大減少日後家人對分配方案的爭議。
處理資產的具體指示及授權
除了分配份額,您還可以就如何處理某些資產提供具體指示。例如,您可以指示遺囑執行人出售某項資產,然後將所得款項分發;或者,您可以授權他們為未成年受益人設立信託,直到他們達到指定年齡。這些具體指示,可以使您的意願執行得更加順暢。
[專業提示] 「居籍」(Domicile)的重要性及其對跨國資產的影響
在規劃遺產時,尤其當您擁有海外資產或身處海外,了解「居籍」這個法律概念尤其重要。「居籍」是指一個人在法律上被視為永久居住或歸屬的國家或地區,它與您的國籍或實際居住地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一個在香港出生並居住多年的中國籍人士,他的「居籍」可能仍是中國,除非他明確選擇並在該國建立新的永久居住意圖。為何這點很重要?因為通常您「居籍」所在地的法例,會規管您動產(如銀行存款、股票等)的繼承方式。若您持有跨國資產,而您的平安紙未有考慮居籍的影響,您的部分遺產分配可能不會按香港平安紙的意願執行。建議您務必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您的跨國資產也能按您的意願順利繼承。
見證人的資格限制:誰不能做見證人?
見證人的角色十分關鍵,但並非人人都可以擔任。香港法律對見證人設有嚴格的資格限制,以確保遺囑的公正性,並防止潛在的利益衝突。
受益人及其配偶不能擔任見證人,否則其繼承部分將失效
這是一條非常重要的規則。平安紙中的任何受益人,以及受益人的配偶,都不能擔任該平安紙的見證人。如果他們擔任了見證人,他們在該平安紙中獲得的任何繼承部分將會被視為無效。換句話說,他們將無法根據該份平安紙繼承任何財產。這項規定是為了防止利益相關者利用其地位,對立囑人的意願施加不當影響,以確保遺囑的公平與合法。
為何選擇專業人士(如律師)作見證人是更穩妥的做法
考慮到上述限制,同時為了最大程度地確保平安紙的法律效力,選擇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或律師樓職員)擔任見證人,是一個更為穩妥的做法。律師熟悉遺囑的法律要求,他們知道如何避免錯誤,並且本身與遺囑內容沒有任何利益關係。他們的存在,可以大大增加平安紙在日後被挑戰時的可靠性,確保您的遺願得以順利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