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申請破產就能一勞永逸地擺脫債務枷鎖,重拾安寧?現實卻是不少人在破產後,仍飽受追數滋擾,甚至面臨不法追討的威脅,令生活再陷困境。這個看似永無止境的噩夢,究竟如何徹底擺脫?本文將深入剖析破產後被追數的殘酷真相,揭示其背後的法律迷思與現實漏洞,並為你詳細講解三大實用法律自保策略——從釐清法律責任、善用合法債務重組方案,到應對不法追收手段的求助途徑,助你全面掌握法律武器,徹底擺脫追數困擾,邁向真正的財務新生。
關於「破產後被追數」的常見問題 (FAQ)
不少朋友會遇上「破產後追數」的問題,心裡會有很多疑問。我們明白您正經歷的挑戰,以下我們會用輕鬆又專業的語氣,為您解答一些最常見的疑問。
破產後,家人或擔保人會否被「破產後仍然被追數」?
不少朋友會問,當自己申請破產後,家人會不會受到影響,會不會被追討債務呢?首先,關於「破產後仍然被追數」這個問題,需要分開兩種情況來看。第一種是您的家人並非您債務的擔保人。在這種情況下,您的家人一般不會被財務公司追討您的債務。香港法律有明確規定,個人破產只針對申請人本人,不牽連沒有法律關係的第三方。他們的財產與您的債務沒有直接關係。
然而,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您的家人,或者其他朋友曾經為您的債務擔任過擔保人,情況便完全不同。擔保人與債務人有法律責任上的連結。當主要債務人破產時,債權人便會轉而向擔保人追討全部或部分欠款。這是因為擔保協議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件,擔保人已經同意在債務人無力償還時承擔償還責任。所以,如果您有債務擔保人,他們很可能會面臨被追討的狀況。
「破產解除後被追數」是否仍有可能發生?
有朋友可能會想,破產令解除後,是否就能徹底擺脫債務的陰影?「破產解除後被追數」會不會發生呢?原則上,當您的破產令正式解除後,您的大部分可證明債務都會獲得豁免,債權人不能再向您追討這些款項。這是破產法律給予債務人重新開始的機會。
不過,世事總有例外。法律也有規定,部分特殊類型的債務並不會因為破產而獲得豁免。這些例外包括因欺詐行為而產生的債務、法庭判處的罰款、刑事訴訟的賠償,以及贍養費等。這些債務因為牽涉公共利益或者嚴重的個人責任,即使您已解除破產,債權人仍然有權向您追討。因此,即使破產解除,您仍然需要留意這些特殊情況的債務,確保您已了解自己的責任。
如果我在破產期間有額外收入,需要上報嗎?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很多朋友都會關心。如果您在破產期間有任何額外收入,例如兼職、自由工作,或者其他意想不到的收入來源,您是否需要上報呢?答案是肯定的,您必須主動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或者您的受託人申報所有收入。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者受託人的職責,是管理您的破產產業,並且根據您的收入狀況,評估您每月應向債權人繳交多少款項。他們會扣除您合理的生活開支後,要求您上繳部分收入。這樣可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同時也讓您在破產期內盡力履行還款責任。如果沒有如實申報,這可能被視為不合作行為,甚至會影響您的破產解除進度。所以,為了順利完成破產程序,請務必誠實申報您的每一筆收入。
「破產後追數」的滋擾行為,是否會在我申請IVA或DRP後停止?
當您面臨「破產後追數」的滋擾時,自然會想知道,如果選擇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IVA) 或債務舒緩 (DRP) 這些方案,惱人的追收行為是否會停止。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如果您成功申請了個人自願安排 (IVA),一旦法庭頒布了批准令,這份安排便對所有債權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屆時,所有參與IVA的債權人都必須停止向您進行任何形式的追討。這是因為IVA是一個受法庭監管的正式程序,它會為您的債務提供一個全面的、統一的解決方案。債權人必須遵循法庭批准的還款協議。
至於債務舒緩 (DRP),這是一個透過與個別債權人協商,達成還款協議的方案。當您與債權人成功達成DRP協議後,那些簽署協議的債權人便會停止向您追收。因為協議已經確立了新的還款條款,他們會按照新的計劃進行。不過,值得留意的是,DRP不像IVA那樣對所有債權人都有法律約束力,它只對簽署了協議的債權人生效。因此,如果您的部分債權人沒有參與DRP,他們仍有機會繼續向您追討。所以,兩種方案對於停止追收滋擾都有幫助,但IVA的法律效力更為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