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已買公屋」的業主不幸離世,其物業的繼承與轉名程序無疑是許多家庭面臨的嚴峻考驗。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全面的指南,詳盡拆解已買公屋業權繼承轉名的9大步驟、相關費用及潛在按揭陷阱的破解策略。從釐清業權持有方式、準備必備法律文件,到深入理解房委會的申請規定及「雙重福利」限制,助您順利完成業權轉讓,避免不必要的煩惱。
房委會已買公屋業權轉讓申請:9大步驟拆解
當已買公屋業主過身,家人除了面對離愁別緒,還要處理物業業權繼承的問題。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對於已買公屋業主過身後的業權轉讓有一套既定程序,我們將會詳細為您拆解當中九個主要步驟,讓您清晰了解整個申請過程,順利辦理相關手續。
步驟一:釐清合資格承讓人身份與單位同住要求
首先,您需要確定誰是合資格的業權承讓人。房委會一般規定,只有已故業主戶籍上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才能繼承居屋業權。這項規定確保資助房屋資源會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同時,準承讓人必須在有關申請書所載的單位居住。這樣可以證明承讓人確實居住於此物業,並且並非僅為獲取福利。
步驟二:準備必須法律文件
準備文件是申請的第一步,必須仔細。您需要已故業主的死亡證明書副本,這是法律上確認逝世的重要文件。如果已故業主生前有訂立遺囑,則需要遺囑認證書。如果沒有遺囑,您便需要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管理書。這些文件都是合法轉讓業權的基礎。
步驟三:了解房委會認可的業權轉讓原因
房委會設有特定情況才批准業權轉讓,其中一個常見原因正是已買公屋業主過身。除了業主去世,其他認可原因還包括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因離婚或移民而轉讓業權等。若您的情況屬於已買公屋業主過身,這便符合房委會的其中一個主要審批準則。您須在申請書上說明轉讓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明。
步驟四:填寫「業權轉讓申請書」(HD7)
您需要向房委會索取或下載「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HD7)。請仔細填妥表格上的所有資料,包括已故業主及承讓人的個人資料、物業地址等。務必確保資料準確無誤,因為任何錯誤或遺漏都可能導致申請被延誤或拒絕。填報申請書時,承讓人須確保其簽署與身份證明文件上的簽署式樣相同。
步驟五:繳付申請費用及遞交申請
當您填妥申請書並準備好所有證明文件後,便可以遞交申請。您需要繳付一筆手續費,現時為港幣3,020元。請留意,這筆費用一旦繳交,即使您的申請最終不獲批准,或者您決定撤銷申請,費用也不會退還。然後,您便需要將所有文件連同繳費收據一併送交物業所屬的房委會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步驟六:等候房委會審批結果通知
提交申請後,房委會的房屋資助分處將會審核您的個案。一般來說,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房委會約在六星期內會發信通知您申請結果。您需要耐心等候,同時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再次確認您已收集所有所需文件,以便在房委會要求補充資料時可以迅速提交。
步驟七:獲批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契據
若申請獲得批准,您會收到房委會的同意信。此時,您必須自行聘請一位律師辦理業權轉讓手續。這項轉讓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或「允許契據」形式辦理,破產個案除外。律師會擬備一份轉讓契據初稿,並在正式簽立前提交予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批核。您須另外繳付港幣2,630元的法律文件批核費,這筆費用也不設退還。
步驟八:處理按揭安排(如適用)
如果已買公屋單位本身已有按揭,業權轉讓會影響現有的按揭安排。因此,您必須在業權轉讓前聯絡承按銀行,查詢他們對繼承物業按揭的具體要求。銀行或許需要您提交一份「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給房委會審批。這一步非常關鍵,因為銀行可能對由遺產管理人承造按揭持有不同立場,及早溝通可以避免日後遇到阻礙。
步驟九:完成所有手續與更新記錄
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通常有效期為一年。您必須在這一年期限內完成所有法律手續,包括簽立轉讓契據及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如果未能按時完成,您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並再次繳付所有相關費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您必須立即將已簽立的轉讓契據副本及最新的土地查冊記錄,交回所屬的房委會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他們更新業權記錄。同時,您也須支付所有相關費用,例如印花稅和律師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