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居屋業主而言,「居屋加名」是處理家庭資產時常見的考量,尤其當家庭成員狀況有所變動。然而,由於居屋作為資助房屋的特殊性質,其業權轉讓與加名程序相比私人住宅更為複雜,涉及多重限制與審批。本文旨在為您全面剖析2025年最新的居屋加名手續,涵蓋申請資格、四大實用步驟、詳細費用,以及加名後對按揭、套現及未來置業規劃等各方面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助您一次看清所有關鍵資訊,輕鬆應對。
居屋加名為何困難重重?了解核心限制與原則
很多人考慮辦理居屋加名手續,希望將家人加入業權,但這絕對不像私人樓宇買賣般簡單。大家要明白,居屋作為政府資助房屋,其定位旨在協助市民置業安居,並非設計作自由買賣或隨意轉讓的投資工具。因此,房屋委員會對其業權轉讓設有嚴格限制與原則。
首先,居屋業權轉讓原則上必須「不涉及任何金錢代價」。這表示業權變動並非一宗買賣,除了破產個案外,您不可以向新業主收取任何金錢回報。這項規定是房屋委員會為了維持資助房屋的性質而設,目的在於確保物業僅作自住用途,並與私人市場的商業交易清晰區分。
其次,居屋加名資格有嚴格要求,準新業主必須是原先已登記在居屋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房屋署這樣規定,是為了確保資助房屋福利只會傳遞予原申請家庭的合資格成員。若業主不幸逝世,而單位沒有任何已登記家庭成員,非家庭成員亦有機會繼承業權,這是一個較為特殊的安排。
此外,房屋署對於居屋加名的審批態度非常嚴謹。如果您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居屋加名,將原業主「甩名」後恢復首次置業身份,再以首置身份購買私人住宅,這類申請通常不會獲得批准。房屋署認為這種行為可能涉及濫用公共資源,並且會保持高度警惕。
只有在一些「特別情況」下,例如因為離婚、分居、業主年紀老邁(即65歲或以上)、身患危疾、移民,或者因為其他家庭成員有份支付樓宇首期或按揭供款等,房屋署才可能酌情考慮居屋加名申請。每一次申請,申請人都要提供充分文件證明這些特殊情況存在。過程中亦涉及居屋加名費用,例如申請手續費。這些費用一旦繳交,即使申請最終不獲批准,也不會退還。因此,在考慮辦理居屋加名之前,必須清楚了解這些核心限制與原則。
居屋加名手續全攻略:由準備到完成的4大步驟
想為居屋加名,讓家庭成員共同擁有這個溫馨的家嗎?居屋加名手續牽涉一系列嚴謹的程序,需要細心處理。整個過程由申請到完成,看似複雜,但是只要跟隨以下四個主要步驟,按部就班進行,便可以清晰掌握所有細節。
1. 提交申請與準備文件
第一步是仔細填寫房屋署提供的業權轉讓申請書。申請人必須提供所有需要的資料,清晰說明加名原因,例如是因婚姻狀況轉變、家庭成員供樓、或是其他特殊情況。此外,申請者需要同時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副本,例如結婚證書、法庭命令、或醫療證明等。所有文件必須真實齊全,這是因為房屋署需要根據這些資料審核申請,確保符合居屋加名資格。若文件不齊或資料不足,房屋署有權不處理您的申請。
2. 繳付費用及遞交申請
完成申請書的填寫和文件準備後,您便需要繳付相關手續費用。目前,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時,申請人必須繳付指定的手續費用,這筆居屋加名费用,即使申請最終未獲批准,亦不會退回。隨後,您應將填妥的申請書以及所有證明文件,一併送交至您的居屋所屬地區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3. 等候審批結果
遞交申請後,接下來便是耐心等候房屋署的審批結果。房屋署房屋資助分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通常約在六星期內會發出通知信,告知申請人審批結果。這段期間,房屋署會仔細審核您的申請及相關文件,確保符合所有規定。
4. 辦理法律手續
若您的申請獲得房屋署的批准,並獲發「業權轉讓同意書」,恭喜您!這表示您已跨越重要一步。接著,您必須自行聘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的法律手續。根據現行政策,居屋業權轉讓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或送贈契據形式辦理,破產個案除外。您的律師會擬備契據草稿,並將其提交給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進行批核。當律師提交批核申請時,您需要另行繳付一筆手續費。
這份同意書的有效期為一年,因此務請盡早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同時,如您的物業設有按揭,建議您向承按銀行確認是否需要調整按揭安排,這可能牽涉提交《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及額外手續費。完成所有簽契手續後,記得即時通知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更新物業紀錄,並提交最新的轉讓契據副本以及土地查冊記錄,以確保一切妥當。
居屋加名費用大解構:由申請到簽契的完整開支
居屋加名手續過程,不僅涉及申請資格的審核,同時包含一系列必須支付的費用。這些費用由申請開始,直至簽署完成法律文件為止。了解這些開支的具體細節,有助於預算和規劃,確保整個居屋加名流程順暢進行。
首先,在提交居屋加名手續申請時,房屋署會收取一筆行政費用。根據現行規定,此項費用為港幣3,020元。這筆費用是用於房屋署處理及審核申請的行政開支,不論最終申請是否獲得批准,或申請人決定撤回申請,這筆已繳交的費用概不退還。因此,提交申請前,請務必確定自身情況符合居屋加名資格。
當申請獲得房屋署的批准並發出「轉讓同意書」後,便進入法律程序階段。此時,申請人必須自行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業權轉讓事宜。律師在擬備轉讓契據草稿後,會向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提交批核。這項批核服務亦會產生費用,目前為港幣2,630元。這筆費用亦屬不予退還的性質。此外,律師在處理整個轉名程序時,亦會收取相應的律師費用,此費用會因應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及個案的複雜程度而有所不同。
至於印花稅,居屋加名費用在印花稅方面會有所區別。如果單位屬於未補地價居屋,並在房屋署批准下以「送贈」形式轉名,由於不涉及任何金錢代價,故毋須繳付印花稅。這是一個重要的財務考量。然而,如果單位已完成補地價,其業權轉讓則會被視為一般私人住宅的買賣。此時,印花稅便會根據轉讓部分的金額,按當時適用的第二標準稅率計算。例如,若已補價居屋的一半業權價值為400萬元,並以近親轉讓形式處理,印花稅便會按相關稅率計算。
若果居屋單位本身尚有按揭貸款,並且在加名後需要調整或轉變按揭安排,房屋署亦會收取一筆額外的手續費。申請人需要填寫一份《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提交審批。這筆費用同樣不可退還。另外,銀行在處理按揭轉變時,也可能收取相關的法律費用或行政費。雖然未補地價的居屋即使以「送贈」方式轉名,銀行基於政府擔保通常仍會批出按揭,但處理相關文件仍需支付費用。
最後,申請人應留意房屋署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設有有效期,一般為一年。若未能在此期限內完成所有居屋加名手續,同意書便會失效,申請人必須重新提交申請並再次支付上述所有相關費用。因此,建議在收到同意書後,盡早委託律師處理,避免不必要的額外居屋加名費用。
居屋加名後的深遠影響:按揭、套現及未來置業規劃
居屋加名手續完成後,您的物業狀況會出現變化,這些變化會牽動按揭安排、未來套現能力以及置業規劃。我們現在探討這些深遠影響,幫助您做好充分準備。
首先,當您完成居屋加名,按揭安排可能需要調整。如果居屋單位原本已有按揭,您需要通知銀行,並且銀行可能重新評估按揭條件。這時,您可能需要填寫房屋署的《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同時,即使是以「送贈契」形式將業權轉給新加入的家庭成員,未補地價居屋因為有政府作為擔保,銀行對按揭審批一般不會像私人樓宇的「送契樓」般有顧慮。已補地價居屋的按揭,則會依銀行估價決定批核金額。
其次,居屋加名並不代表您可以隨意套現。未補地價居屋的加按套現申請,難度不比居屋加名低。根據房屋條例,無論是五年轉讓限制期內還是過後未補地價,若業主想加按套現,必須獲得房屋署批准。房屋署只會考慮特別情況,例如籌措醫療費用、殮葬費、家庭成員教育開支、因分居或離婚清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或者業主生意出現嚴重困難無法應付開支。房屋署審批非常嚴謹,一般的信用卡債務或私人貸款等個人財務困難,通常不會獲得考慮。而且,銀行審批這類加按申請也會比較嚴格,按揭息率可能高於百分之五,若申請理由顯示財政不穩,銀行甚至可能拒絕申請。房屋署批准的最高套現金額,會根據物業市值扣除補地價後餘額的百分之八十,再減去未清還按揭貸款計算。
最後,居屋加名亦會對您未來的置業規劃帶來影響,特別是關於「首次置業」身份的運用。一旦擁有居屋業權,無論是以單名或聯名持有,您便會失去首次置業資格。若想透過「甩名」來重獲此資格以購買私人樓宇,房屋署一般不會批准,因為這被視為濫用公共資源。過去,不少人在「撤辣」前會利用近親轉讓來達到節省印花稅的目的,但現時政策已變,稅率統一,這種策略已不再適用。同時,自二零二二年起出售的新居屋,即使補地價後,也必須持有單位滿十五年方可在自由市場出售,這對長遠的置業或投資規劃有重要限制。居屋加名資格的嚴謹性,以及居屋加名費用所反映的行政成本,都需要您在決策前仔細權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