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居屋?【居屋放售終極指南】由轉讓限制、7大關鍵手續到全部費用,一文為你全面拆解!

「賣居屋」過程看似複雜,涉及重重限制、繁瑣手續及各類隱藏費用。本篇文章旨在為您提供一份最全面的【居屋放售終極指南】,由解構居屋轉讓限制及出售資格,深入剖析居屋第二市場與公開市場的選擇,詳盡列出由申請到成交的7大關鍵手續,以至全部相關費用及法律風險,助您全面掌握居屋放售的每一個環節,輕鬆順利完成交易。

第一步:了解您的「居屋放售」資格及轉讓限制

朋友您好,進行居屋放售是一件重要事情,第一步就是了解相關的居屋放售限制與資格。這是因為居屋作為受資助房屋,其買賣不像私人住宅般自由,會受到《房屋條例》的嚴格規管。不同年份購買的居屋單位,其居屋放售期與轉讓條件都有分別。了解這些基本規則,可以讓您的居屋放售手續更順利,同時避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現在一起看看這些細節。

按首次轉讓契據年份劃分的居屋放售限制 (2022年及之後)

如果您的居屋單位是從2022年及之後首次轉讓契據簽署的,它的居屋放售限制會比較嚴格。在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首五年,業主如果想出售單位,必須在居屋第二市場進行。而且,出售價格不能高於原來購買的價格。等到第六年,以及直至第十五年內,業主才可以繼續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單位,但這時可以自行議定價格。若業主想將單位在公開市場放售,也就是已補地價出售,則必須等到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滿十五年後,才可以進行相關居屋放售手續。房委會不會回購您的單位,也不會提名買家。

按首次轉讓契據年份劃分的居屋放售限制 (2019年至2021年)

對於首次轉讓契據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的居屋單位,居屋放售限制如下。在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首兩年內,業主若要出售,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進行,並且價格不能高於原來購買的價格。第三年至第十年內,業主仍然需要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單位,但可以自行議定價格。若業主希望在公開市場出售,也就是已補地價出售,則必須等到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滿十年後。房委會同樣不會回購單位或提名買家(居屋第二市場除外)。

按首次轉讓契據年份劃分的居屋放售限制 (2018年)

若您的居屋首次轉讓契據日期是在2018年,其居屋放售期有獨特規定。在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首兩年內,業主必須向房屋委員會申請將單位售回給房委會。雖然房委會現行政策是不會回購單位,但它會行使《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此時,單位將按「原來買價」轉讓予房委會提名的買家。業主需要為此申請出售單位,並繳付行政費用。房委會保留權利,可以由房委會接受轉讓,或者拒絕接受轉讓。

在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第三年至第五年內,業主有兩種選擇。第一,可以申請將單位售回房委會,房委會現行政策仍是不回購,但會提名買家。單位將按「房屋署署長評定」的售價(此價格為房署署長評估單位在提出回購申請時的市值,再扣除購入時所享的原始折扣)轉讓予提名買家。業主需要繳付出售單位及評估售價的行政費用。第二,業主也可以無須繳付補價,在居屋第二市場按自行議定價格出售予房委會提名的買家。

五年後,即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五年後,業主則可以無須繳付補價,在居屋第二市場按自行議定價格出售予房委會提名的買家。此外,業主也可以在繳付補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單位。此時,房委會不再接受回購申請或提名買家。

按首次轉讓契據年份劃分的居屋放售限制 (2007年至2017年)

如果您的居屋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是在2007年至2017年之間,房委會不會接受其回購申請。業主可以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單位。另外,自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的第三年起,業主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且無須繳付補價。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單位仍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業主必須在房委會拒絕回購申請後,才可以簽訂買賣協議(包括臨時協議)。

按首次轉讓契據年份劃分的居屋放售限制 (1982年至2006年)

對於首次轉讓契據日期在1982年至2006年的居屋單位,其居屋放售期為自首次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五年。當五年限制期屆滿後,業主有兩種主要選擇。首先,業主可以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單位。其次,業主也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繳付補價。這為業主提供了較大的靈活性。

必須了解的《房屋條例》關鍵條款與後果

在進行居屋放售時,除了了解不同年份的居屋放售限制,您也必須清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中的關鍵條款。這些條款保障了居屋單位的資助性質,並且防止了非法轉讓行為。明白這些法律規定,可以讓您在處理居屋放售手續時更加謹慎,避免觸犯法律。

第17B條:「非法轉讓」的定義及其無效後果

《房屋條例》第17B條明確規定,任何違反相關買賣協議條款、轉讓契據條款的按揭、抵押、轉讓,或者其他讓與行為,均屬無效。這代表如果您在未符合補地價要求的情況下,將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非法轉讓或抵押,這些行為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因此,所有非法轉讓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文件或協議,都將被視為無效。

第27A條:作出非法讓與的刑事責任

除了上述的無效後果,《房屋條例》第27A條也規定,任何作出非法讓與者,即屬犯罪。這意味著如果有人故意違反條例進行非法轉讓,除了該轉讓行為無效之外,相關人士也將面臨刑事處罰。這是一個嚴重的後果,所以業主在考慮居屋放售事宜時,必須嚴格遵守所有規定,確保居屋放售手續的合法性。

兩大「居屋放售」途徑全解析:第二市場 vs 公開市場

當您考慮居屋放售時,必須清楚了解市場上有兩大主要途徑。這兩種方式各有不同,其居屋放售限制、潛在買家資格以及需要辦理的居屋放售手續也大相逕庭。明白這些區別,才能助您作出最明智的居屋放售決定。

途徑一:居屋第二市場 (未補地價)

什麼是居屋第二市場?

居屋第二市場是一個特別為資助房屋而設的市場。在這個市場內,業主放售居屋單位時,無需預先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繳付地價。這表示單位仍然保留其資助房屋的性質。

優點:無需預繳大額補價,加快放售流程

此途徑的最大優點,是業主出售單位時無需預先支付一筆大額的補價款項。因此,整體居屋放售流程可以相對加快,省卻了處理補地價所需的程序及時間。

限制:買家資格受限 (只限綠表及白居二買家)

居屋第二市場的買家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只有符合特定資格的買家才可以購入這些單位,例如現時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住戶(即綠表買家),以及透過「白居二」計劃成功申請並獲發「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白表買家。

定價方式:業主與合資格買家自行議價

在居屋第二市場,單位定價由業主與符合資格的買家自行商議決定。房委會通常不會干預議價過程。

途徑二:公開市場 (已補地價)

什麼是公開市場?

公開市場,又稱自由市場,指單位在完成補地價程序後,可以在一般私人住宅市場上自由買賣。此時,單位已經解除其資助性質,變為如同私人屋苑一樣的物業。

優點:買家背景無限制,潛在售價更高

選擇在公開市場放售,優點是買家背景不受任何資格限制。這擴大了潛在買家的範圍,通常可以吸引更多有意置業的人士。買家人數增多,單位潛在售價可能更高,因為市場競爭會更激烈。

限制:必須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要在公開市場出售居屋,主要限制是業主必須預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這是解除單位轉讓限制,並將其轉化為私人性質物業的關鍵一步。此程序是居屋放售手續中一個重要環節。

深入解析:補地價 (Premium) 機制與計算方法

補地價是業主向房委會繳還政府當年提供資助金額的程序。居屋單位在首次出售時,價格會低於市值,因為政府已提供土地折扣。補地價的計算方法是「補價 = 單位在轉讓時的市值 X(原購入時單位折扣率/單位在購入時的十足市值)」。簡而言之,補價是根據單位現時的市場價值,按比例退還當年的折扣。

申請評估補價的程序與所需時間

業主需要向房委會提交申請,要求評估居屋單位的補價。房委會會派員上門進行估價,並發出「評估補價通知書」。這個過程通常需要約一個月時間。評估結果發出後,估價通常有約兩個月的有效期。業主必須在買賣協議訂立日期起計二十八天內,向房委會繳付補價。這是辦理居屋放售手續中的重要一環。

居屋放售成本預算:賣方開支全覽及時間預測

各位朋友,當您考慮進行居屋放售時,除了定價,預算相關開支以及預計所需時間同樣重要。全面了解這些環節,可以讓整個居屋放售手續更順暢。以下為大家詳細拆解賣方需要承擔的各項費用,以及整個銷售過程的預計時間,幫助您做好充分準備。

賣方必須承擔的費用清單

出售居屋單位涉及多項開支,作為賣方,您需要清楚哪些項目是必須承擔的。這些費用直接影響最終的收益,預先計算有助制定合理的賣價。

地產代理佣金 (通常為樓價1%)

委託地產代理協助居屋放售是常見做法。地產代理會負責物色買家、安排睇樓、協商價格以及處理大部分的文書工作。成功促成交易後,賣方一般需要按樓價支付百分之一的佣金。此為市場慣例,並且是尋找潛在買家的重要開支。

律師費及相關雜費

出售物業必須透過律師處理法律文件。律師會負責草擬買賣合約、審閱契據,以及確保整個交易符合法規。律師費用會因律師樓而異,通常數千元至萬元不等。此外,律師在處理文件時或會產生一些雜費,例如查冊費、影印費以及交通費等,這些費用會實報實銷。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費用

若您打算將居屋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放售,便必須向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俗稱「准賣證」)。申請此證明書需要支付一筆行政費用。此證明書是證明業主合資格在特定市場出售居屋的重要文件,是居屋放售手續中的關鍵一環。

補地價款項 (只適用於公開市場出售)

若您選擇將居屋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便需要向政府補回地價。補地價款項通常是一筆較大的開支,金額按單位首次出售時所獲折扣率與現時市值計算。不過,如果居屋單位是出售予合資格的綠表或白居二買家,即在居屋第二市場放售,則毋須支付這筆費用。

贖回現有按揭的罰息 (如適用)

若您的居屋單位尚有按揭貸款,並且在按揭合約鎖定期間內出售單位,您便可能需要向銀行支付提前贖回按揭的罰息。這項費用會因您的按揭條款而異,因此在居屋放售前,建議先向您的銀行查詢相關條款。

買方主要開支一覽 (賣方需知)

雖然這些費用由買方承擔,但作為賣方,了解買家的主要開支對您的居屋放售過程亦有幫助。這有助您理解買家的預算壓力,並在議價時作出更合理的判斷。

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

買方購買任何物業,都需要向政府繳付印花稅,即從價印花稅。稅款金額會根據樓價而定,樓價越高,稅款越多。這是買家最大筆的交易開支之一。

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及「提名信」費用

居屋第二市場的買家需要向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俗稱「准買證」),證明其符合購買未補地價居屋的資格。成功物色單位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買方律師還需代為申請「提名信」。這兩項申請均需支付費用。

律師費及契據註冊費

買方同樣需要聘請律師處理買賣合約,以及將單位業權轉移至其名下。買方的律師費用與賣方相若。同時,買方需要支付將樓契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費用,確保業權的合法登記。

預計「居屋放售」所需總時間

完成居屋放售手續所需的時間長短,會受多個因素影響,包括市場狀況、文件審批速度以及買賣雙方的配合程度。以下將流程分為不同階段,並提供大致的時間預估。

準備及申請文件階段

這個階段主要涉及賣方準備所需文件,以及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准賣證通常需要約兩至四個星期才能批核。此外,您亦需要整理單位相關證明文件。

尋找買家及議價階段

這個階段的時間可謂最難預測。市場交投氣氛、您的定價策略以及單位狀況,均會影響尋找買家所需的時間。若市場暢旺,定價合理,可能數星期內便能找到合適買家。相反,若市場淡靜或定價過高,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

法律及成交程序階段

一旦找到買家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接下來便是法律程序。這包括買方申請「提名信」、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及最終的物業成交。申請提名信通常需要約五個工作天,而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正式成交,一般需時兩至三個月。這段時間包含買方辦理按揭申請,以及律師處理所有法律文件。

提升「居屋放售」成功率的實用策略

要順利完成居屋放售,除了了解居屋放售限制與居屋放售期的相關規定,更需要一些實用策略。這是因為市場競爭激烈,加上居屋放售手續較為繁複,如果業主能夠掌握一些竅門,便能大大提升物業的吸引力,最終促成理想的交易。以下會分享一些實用策略,幫助業主在市場上脫穎而出。

如何在網上平台有效放盤

現今社會科技發達,透過網上平台放盤是接觸廣大買家的有效方法。一個好的網上展示,可以讓您的居屋單位在眾多放盤中脫穎而出,並且吸引更多潛在買家注意。

拍攝高質素相片與影片 (VR) 的重要性

買家在網上搜尋物業時,最先接觸到的是樓盤的相片與影片。因此,為單位拍攝高質素的相片十分重要。請確保相片清晰、光線充足,以及充分展示單位的不同區域,例如客廳、睡房、廚房與浴室。您可以考慮聘請專業攝影師,因為他們的技術可以讓單位看起來更寬敞、更明亮。此外,虛擬實境(VR)影片已成為新的趨勢,透過VR影片,買家可以足不出戶便身臨其境地瀏覽單位,這可以節省買賣雙方的時間,並且給買家留下深刻印象。

撰寫能突顯優點的樓盤描述

樓盤描述是吸引買家的關鍵部分,好的文字可以彌補相片的不足,並且突出單位未能從視覺上展示的優點。請您在描述中強調單位的獨特賣點,例如交通便利、周邊設施齊全、屋苑管理良好等。您也應具體說明單位內部設計特色,例如實用間隔、高樓底設計或精美裝修。文字內容必須真誠並具吸引力,這樣買家可以想像在單位內居住的生活情景。

如何篩選可靠的誠意買家

成功居屋放售不僅要找到買家,更要找到「誠意買家」。透過有效篩選,您可以省卻不必要的時間,並且確保交易過程更加順暢。

檢查「准買證」有效期以評估緊迫性

在居屋第二市場,買家必須持有有效的「購買資格證明書」(俗稱「准買證」),這是進行居屋交易的先決條件。您應仔細檢查買家的准買證有效期,因為准買證有效期為十二個月。如果買家的准買證即將到期,這通常代表他們有較強的購買意願與緊迫性,並且會更積極地推進交易,這樣可以加快您的居屋放售手續。

從議價態度及準備判斷買家誠意

買家的議價態度,可以反映其購買誠意。一個有誠意的買家,通常會表現出認真與務實的態度,例如他們會準備充足的財務資料,並且對物業的狀況有深入了解。如果買家過於輕率地大幅議價,或者對於單位細節漠不關心,這可能表示其誠意不足,或者他們只是隨意看看。所以您可以留意買家的準備程度與溝通方式。

善用單位獨有賣點

每個居屋單位都有其獨特之處,善用這些優點,可以大大增加單位的吸引力。將這些賣點突出展示,可以幫助您吸引到最合適的目標買家。

強調校網優勢 (列明小學及中學校網編號)

對於有學齡子女的家庭,校網是他們選擇居所的重要考慮因素。如果您的居屋位於名校網內,請務必在樓盤描述中強調這一點,並且清楚列明所屬的小學以及中學校網編號。例如,您可以寫「本單位坐落於名牌41校網,涵蓋九龍塘以及部分何文田地區」,這會直接吸引到重視教育的家庭。

突顯景觀、座向、間隔或裝修的優點

居屋單位如果具備優質景觀,例如無遮擋海景、翠綠山景或開揚市景,這會是很大的賣點。您應在描述中重點強調這些視覺優勢。同時,單位座向的舒適性,例如冬暖夏涼的理想座向,也可以特別說明。如果單位間隔實用,沒有太多鑽石角,或者已經有精美裝修,這些都是能夠吸引買家的亮點,因為這可以為新業主節省額外的裝修成本與時間。

清晰標示「已補/未補地價」狀態以吸引目標買家

居屋的「已補地價」或「未補地價」狀態,直接關係到潛在買家的資格。您必須在放盤時清晰標示單位的補地價狀態。如果您的單位是「未補地價」,它只可以售予綠表或白居二買家。如果單位是「已補地價」,則可以售予任何人士,這樣可以擴大潛在買家的範圍。明確標示這項資訊,可以讓目標買家快速判斷單位是否符合其購買資格,並且避免不必要的查詢,這樣可以提升居屋放售手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