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買公屋繼承2025】想繼承父母層樓?一文看清4大情境資格、完整程序及遺產處理懶人包

父母辛勞購入的已買公屋,是不少家庭的寶貴資產。一旦戶主百年歸老,子女或其他合法繼承人能否順利承繼這份產業,往往是許多家庭面對的切身疑問。然而,已買公屋(包括居屋、租置、綠置居等資助房屋)的繼承程序,涉及房委會的嚴格政策、複雜的法律條文及多重審批,讓準承讓人感到無所適從。

本懶人包將為您深入剖析【已買公屋繼承2025】的全部細節,從四大核心情境分析您的繼承資格,逐步解構完整的申請程序及所需文件,並探討繼承的財政預算與長遠影響。無論您是擔心「雙重福利」的限制,或正苦惱於繁複的遺產承辦手續,本文都將提供清晰指引,助您全面掌握已買公屋的繼承關鍵,為摯親的產業做好妥善安排。

【獨家交叉分析】已買公屋遺產繼承資格全拆解:您屬於哪種情況?

親愛的朋友,假如您正考慮已買公屋繼承事宜,或者需要處理已買公屋遺產,了解自身的繼承資格至關重要。這篇文章將為您仔細分析四種常見情境,協助您判斷自己屬於哪一種情況,並清楚說明相關政策。

情境一:繼承人(子女/孫兒)本身並無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資格:原則上符合資格

若您是業主的子女或孫兒,並且在香港沒有持有任何私人住宅物業,原則上您符合已買公屋遺產的繼承資格。這項政策旨在保障無物業人士的基本住屋權益。

審查豁免:無需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

在這種情境下,由於您是透過繼承方式取得物業,房屋署通常會豁免對您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這與一般公屋或居屋申請的嚴格審查程序不同,大大簡化了繼承流程。

繼承後的權利:成為合法業主並可加入家庭成員

成功繼承已買公屋遺產後,您將成為該單位的合法業主。您可以享有該物業的所有權利。同時,您亦可以根據房屋署現行政策,申請將您的配偶及未滿十八歲的子女加入為該單位的認可家庭成員。

情境二:繼承人本身已持有私人住宅物業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資格:同樣符合資格,可承繼業權

即使您本身已在香港持有私人住宅物業,您仍然符合資格承繼已買公屋遺產的業權。房屋署的政策容許您同時擁有私人住宅及已補地價或未補地價的公屋單位,只要該公屋單位是透過繼承方式取得。

對未來購買私人住宅的稅務影響(額外印花稅)

需要留意的是,一旦您繼承了已買公屋遺產,您將不再被視為「首次置業人士」。這會對您未來再次購買私人住宅產生稅務影響,例如可能需要繳付較高的從價印花稅,即俗稱的「雙倍印花稅」或「額外印花稅」。

對未來按揭成數及審批的潛在限制

繼承已買公屋遺產後,您在未來申請私人住宅按揭時,銀行的按揭成數可能受限。同時,由於您已擁有其他物業,銀行在審批按揭申請時,亦可能採用更嚴謹的標準,對您的借貸能力進行更深入的評估。

情境三:繼承人本身已持有另一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居屋或租置公屋)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資格:因「雙重福利」原則而不獲批准

若您本身已持有另一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例如居屋或租置公屋,則您將無法獲批承繼已買公屋遺產。房屋委員會明確禁止個人同時享有兩項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福利。

政策詳解:房屋委員會不允許個人同時持有兩項未補地價資助房屋福利

這項政策核心是「雙重福利」原則。房屋委員會的宗旨是公平分配珍貴的公共房屋資源。因此,任何個人均不可透過任何方式,同時持有兩項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福利。這項規定不論是購買或繼承方式均適用。

處理方案:必須將其中一個單位出售(先補地價或在第二市場出售)

面對這種情況,您唯一的處理方案是將其中一個單位出售。您可以選擇向房屋委員會補地價後,於公開自由市場出售該單位;或者,若單位符合相關條件,您也可以選擇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予合資格的買家。

常見誤解:即使先出售自己單位再申請繼承,亦可能被拒

部分人士可能誤以為只要先出售自己持有的未補地價單位,之後便可申請繼承另一個已買公屋遺產。然而,根據房屋委員會的嚴謹審批機制,即使您已出售原有單位,房屋委員會仍可能基於「曾享有雙重福利」的考量,拒絕您的繼承申請。

情境四:繼承人過去曾享受任何形式的公共房屋福利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資格:極可能不獲批准

若繼承人過去曾享受過任何形式的公共房屋福利,例如曾是公屋租戶,或曾是居屋、租置公屋的業主,即使這些福利已終止,您極可能不獲批准繼承已買公屋遺產。

審批核心:房屋署對「曾享用公共房屋福利」的嚴格審視

房屋署在審批這類已買公屋繼承申請時,會非常嚴格地審視繼承人過往的房屋福利記錄。其核心原則是確保公共房屋資源的公平性與循環利用,避免個人重複受惠。

唯一出路:遺產管理人須將該已買公屋遺產物業出售

在這種情況下,若繼承人無法獲批繼承,遺產管理人便沒有其他選項。他們必須根據法律程序,將該已買公屋遺產物業出售。出售所得的款項將成為遺產的一部分,然後再按照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條例分配予合法繼承人。此物業通常需要先向房屋署補地價,才能於公開市場出售。

【步驟詳解】已買公屋繼承的完整法律與行政程序

當您需要辦理已買公屋繼承事宜時,整個過程涉及法律與行政程序。處理已買公屋遺產轉讓確實需要細心和耐心。以下為大家一步步拆解當中的細節,讓您更清楚每個環節。

步驟一:準備法律基礎文件(申請前置作業)

在正式向房屋署提交申請之前,有些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準備。這些是您處理已買公屋遺產承辦的基礎。

訂立平安紙(遺囑)對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重要性

一份清晰的平安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遺囑,對於已買公屋繼承流程十分重要。平安紙可以明確指定遺產受益人,也能夠大大簡化遺產承辦程序。有了遺囑,後人處理公屋業權轉讓時,可以減少爭議,程序會順暢許多。若然沒有遺囑,承辦手續會變得複雜。

聘請律師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或「遺產管理書」

無論先人有沒有訂立平安紙,您都需要聘請律師協助處理遺產承辦。律師會協助您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或「遺產管理書」。如果您有遺囑,會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如果您沒有遺囑,則需要申請「遺產管理書」。這些法律文件證明您是合法擁有權力處理先人遺產的人士。同時,這些文件也是您能夠繼承已買公屋遺產的法律依據。

步驟二:向房屋署正式提交業權轉讓申請

取得法律文件後,您就可以向房屋署提交業權轉讓申請。這是已買公屋繼承流程中的重要行政步驟。

填妥及遞交申請書 (表格HD7)

您需要填妥房屋署指定表格HD7,這是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內要詳細填寫所有需要的資料,確保資料完整和準確。填寫完成後,您需要把表格遞交到房屋署相關部門。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所需的證明文件清單(死亡證、遺產承辦書副本等)

提交申請書時,您必須附上所有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包括先人的死亡證、您已取得的遺產承辦書副本。另外,房屋署會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證明等。請您按照房屋署的要求,準備好所有文件。

繳付首次申請手續費 (港幣3,020元,或按當時最新收費)

您提交申請書時,需要同時繳付一筆首次申請手續費。現時費用為港幣3,020元,但是實際費用可能因房屋署政策檢討而有所調整。請您留意最新收費。這筆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退還,即使申請最後不獲批准。

處理時間:約6星期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房屋署收到您所有文件之後,一般會在約六星期內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請您耐心等候房屋署的通知。

步驟三:申請獲批准後的法律及按揭手續

如果您的申請獲房屋署批准,接下來還有一些法律程序與按揭手續需要辦理。這部分確保業權正式轉移。

聘請律師擬備轉讓契據或准許契據

當您收到房屋署的批准通知後,您需要再次聘請律師。律師會為您擬備一份「轉讓契據」或「准許契據」的草稿。這些是正式將業權轉到您名下的法律文件。

律師將契據草稿交予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審批

律師擬備契據草稿後,會將它交予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審批。這是必須的步驟。房委會會仔細審閱契據內容,確保其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和房屋署的政策。

繳付第二筆文件批核手續費 (港幣2,630元,或按當時最新收費)

在律師提交契據草稿供房屋署批核時,您需要繳付第二筆手續費。現時費用為港幣2,630元,實際費用可能會有所調整。這筆費用同樣不會退還,即使契據最終沒有獲批。

【重要】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為一年,必須限期內完成

房屋署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設有一年有效期。您必須在這一年的期限內,完成所有業權轉讓手續。如果逾期未完成,您可能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並再次繳付所有費用。所以,請您務必留意這個期限,及早完成手續。

若物業有按揭:處理轉變按揭安排 (表格HD64)

如果已買公屋單位仍然有未供完的按揭,您需要處理按揭安排。您可能需要填妥一份「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並向房屋署提交申請。同時,您也應該與承按銀行聯繫,確認新的按揭安排。

步驟四:完成手續後的最終步驟

當所有法律及按揭手續都辦理妥當後,還有最後的步驟才能真正完成已買公屋繼承。

簽立轉讓契據及完成土地註冊

您需要與律師簽立正式的轉讓契據。完成簽立後,律師會安排將轉讓契據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土地註冊完成後,您的業權就正式獲得法律確認。

通知所屬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更新業主記錄

最後一個步驟是通知所屬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您需要向他們提供最新的轉讓契據副本和土地查冊記錄,以便他們更新單位業主記錄。這樣,您的已買公屋繼承程序才算全部完成。

【財富規劃視角】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長遠影響與財務預算

朋友,當我們談論已買公屋繼承時,除了審核資格和程序,深入了解其長遠的財務影響,以及預先做好已買公屋遺產的相關預算,其實同樣重要。這不只是一項法律手續,更關乎您與家人未來的財富規劃。

評估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總成本預算

繼承已買公屋遺產,並非單純取得物業業權。整個過程涉及多項費用,有些固定,有些則因應個別情況而異。事先做好成本預算,有助您避免措手不及,規劃財務更加妥善。

房委會兩項固定手續費

辦理已買公屋遺產繼承,首要面對的是房屋委員會(簡稱房委會)收取的手續費。第一筆費用為港幣3,020元,在您首次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時繳付。第二筆費用是港幣2,630元,當律師擬備的轉讓契據草稿提交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時,亦須繳付。這兩項費用均屬固定,且無論申請結果如何,即使最終不獲批准或您決定撤銷申請,已繳交的費用都不會退還。

律師費用及雜費

處理遺產事務,律師是不可或缺的夥伴。首先,您需要聘請律師協助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或「遺產管理書」。這是繼承已買公屋遺產的法律基礎,因為它確認了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的合法權限。完成遺產承辦後,律師還會協助擬備及簽立轉讓契據,將物業業權正式轉到您的名下。這些法律服務自然會產生律師費。此外,整個過程也可能涉及一些雜項開支,例如文件影印費、行政費等,這些費用亦應納入預算。

潛在的印花稅(如適用)

一般來說,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方式繼承已買公屋遺產,繼承人本身通常無需繳付印花稅。這與私人市場的買賣交易不同,是一個重要的區別。然而,如果該已買公屋單位在繼承後需要出售,那麼購買方在買入物業時,便須按照市價繳付印花稅。因此,若您打算將繼承的單位出售,雖然印花稅不是直接由您支付,這項潛在成本會影響買家出價,間接影響物業的最終售價。

轉按或重新申請按揭的相關費用

若已買公屋遺產單位尚有按揭未償還,繼承人便需要處理現有的按揭安排。這表示您可能需要向承按銀行提交申請,以承接原有的按揭貸款,或者選擇重新申請新的按揭。無論是轉按還是重新申請按揭,銀行通常都會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評估您的還款能力。這個過程可能會涉及銀行的手續費、新的律師費(用於處理按揭契約)以及其他相關行政費用。這些都是您在繼承有按揭的已買公屋單位時,需要考慮的額外財務負擔。

已買公屋遺產物業的潛在市場風險與出售策略

即使您成功繼承了已買公屋遺產物業,若日後有出售的打算,也需要明白其與私人住宅市場有所不同。已買公屋遺產物業的出售過程可能面對一些獨特挑戰與風險。

遺產物業估價困難及市場成交參考不足

已買公屋遺產物業在市場上相對稀有,尤其是在第二市場出售時,買家群體有限。由於市場成交案例較少,這類物業的估價工作會變得相當困難,亦缺乏足夠的市場成交參考數據。這可能導致潛在買家出價保守,或使您難以準確評估物業的合理價格,影響您的出售策略。

出售時間壓力可能導致「劈價」出售

處理已買公屋遺產,有時會面臨時間上的壓力。例如,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通常為一年,您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完成所有法律手續,否則便需要重新申請並再次繳費。若您急於將單位變現以應付其他開支,或是因政策限制(例如「雙重福利」導致必須出售),這些時間壓力都可能迫使您在市場上作出讓步,甚至需要「劈價」才能迅速出售物業,導致最終收益不如預期。

「缺契」或「無契」問題對出售的致命影響

物業文件的完整性對於出售至關重要。若已買公屋遺產單位存在「缺契」或「無契」問題,即缺少或擁有不完整的樓宇契約文件,這對出售將會產生致命的影響。缺少關鍵契約文件會嚴重影響物業的合法性及可轉讓性,潛在買家及其律師可能因此卻步。這會大大增加出售難度,甚至導致物業無法在正常市場上流通,最終可能只能透過拍賣形式,以大幅折讓的價格出售。

生前規劃的重要性:如何為下一代順利完成已買公屋遺產繼承鋪路

面對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複雜性,提早進行生前規劃是為下一代鋪平道路的明智之舉。預先做足準備,可以有效簡化繼承程序,減少日後可能出現的爭議或意想不到的困難。

預先訂立清晰的平安紙

訂立一份清晰且具法律效力的平安紙(即遺囑),是生前規劃中非常關鍵的一步。平安紙可以明確指定已買公屋遺產的繼承人,確保您的意願得到遵從,避免物業日後進入《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分配程序。沒有平安紙,遺產承辦過程會變得更為繁複漫長,且物業的分配可能不符合您的期望。透過平安紙,您不僅能指定繼承人,還可以對遺產處理方式給予指引,讓您的家人在面對已買公屋繼承時,能夠更順暢地完成所有手續。

當無法直接進行已買公屋遺產繼承:出售物業的選項與流程

假如您想將長輩的已買公屋繼承下來,不過遇上房委會不批准的情況,物業便不能直接轉到您名下。這時,您可能需要考慮出售這份已買公屋遺產。這雖然不是理想的方案,但是實際操作中常見的處理方式。物業必須出售時,主要有兩個選項,我們現在就來詳細說說。

為何無法已買公屋遺產繼承?「必須出售」情況總覽

並非所有已買公屋遺產都可以順利繼承。房委會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目的是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因此,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繼承申請會被拒絕。此時,物業的唯一出路就是出售。

再次剖析「雙重福利」及「曾享福利」的限制

房委會設有「雙重福利」原則。這表示一個人不可以同時擁有兩份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福利。舉例而言,如果繼承人本身已經擁有一間未補地價的居屋,那麼他就不能直接繼承另一份已買公屋遺產。房委會將會拒絕這份繼承申請。此外,房委會也嚴格審視「曾享福利」的原則。假如繼承人過去曾經享受過任何形式的公共房屋福利(例如,曾經是公屋租戶或資助房屋的業主),房委會極可能不會批准他的繼承申請。在這些情況下,物業就必須出售。

遺囑執行人的法律責任

當已買公屋繼承無法直接進行,物業便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需要由遺囑執行人或者遺產管理人處理。根據法例,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有責任按照遺囑內容或法律規定,妥善處理死者的所有遺產。若繼承人無法符合房委會的繼承資格,遺囑執行人的責任便是將該已買公屋遺產物業出售。出售物業所得的款項,將計入遺產總額,之後再依循遺囑或《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規定,分配給合法的繼承人。

選擇一:補地價後在公開自由市場出售

處理無法直接繼承的已買公屋遺產,一個普遍的選擇是先向房委會繳付地價,然後在公開的自由市場上出售物業。這樣做,物業的買家便不會受到限制。

補地價申請流程與計算方法簡介

補地價是一個重要的步驟,需要向房屋署申請。房委會會根據物業申請補價時的市值,以及買入時的折扣率來計算應繳的地價金額。這個計算方法複雜,需要專業估價。您必須先取得房委會的正式估價通知書,然後按照指示繳付相關費用。整個過程通常需要一定時間,並涉及多個行政程序。

優點:可售予任何買家,潛在售價較高

選擇補地價後出售,最大的優點是買家群體不再受限。您可以將物業售予任何合資格的買家,無論他們是否持有綠表資格,或是屬於白居二申請者。因為買家市場擴大,物業的潛在售價也可能較高。您可以根據市場狀況獲得更理想的出售價格。

缺點:需預備大筆資金支付補價

這個選項的主要缺點,就是您需要預備一筆大額資金來支付地價。地價金額有時可以高達樓價的三至五成,甚至更高。這筆費用並非小數目,對遺產執行人或繼承人的現金流會造成壓力。如果短期內無法籌集足夠資金,便會拖延出售流程,甚至影響物業的價值。

選擇二:不補地價在居屋第二市場(綠表/白居二)出售

如果不想支付大額地價,另一個處理已買公屋遺產的選擇,是在不補地價的情況下,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物業。這個市場專為符合特定資格的人士而設。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的程序

要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物業,您需要先向房屋署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這份證明書確認物業符合在第二市場出售的資格。申請過程涉及提交相關文件及接受審批,確保交易符合房委會的規定。取得證明書之後,您才可以正式將物業推出市場。

優點:無需支付補地價

此選項最顯而易見的優點是,您毋須支付任何地價。這大大減輕了即時的財務負擔。這對於那些無法一次性籌集大筆資金的遺產執行人或繼承人來說,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案。出售流程相對簡單,不涉及籌集補地價資金的複雜步驟。

缺點:買家群體受限,售價可能較低

居屋第二市場的買家群體受到嚴格限制,通常只包括持有「綠表資格證明書」的公屋租戶,以及符合「白居二」資格的人士。由於買家數量較少,市場競爭相對不激烈,這可能導致物業的最終售價較低。您可能無法達到公開自由市場上的理想價格。同時,成交時間可能較長,出售過程的彈性也會較小。

關於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 (FAQ)

您好,朋友!當我們談到已買公屋繼承時,大家心中常常會有許多疑問。這項程序牽涉不少細節,現在就讓小編與您一起探討幾個關於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讓您對整個過程更加清楚。

Q1: 父母生前透過「轉名」將已買公屋送贈給您,與身後「已買公屋遺產繼承」有何根本區別?

許多朋友會把「生前轉名」與「身後繼承」混淆。其實,這兩種將已買公屋單位傳承給下一代的方式,在審批條件、稅務費用和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影響上,都有重要的不同。了解這些區別,可以幫助您更好地規劃。

審批條件的差異

父母生前透過「轉名」將已買公屋送贈給您,這通常是指業主在世時,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方式,將單位業權轉讓給家庭成員。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審查贈予的原因,以及受贈人是否符合特定條件,例如受贈人必須是單位內已登記的家庭成員。而且,這種轉名一般需經過房委會的嚴格審批,看受贈人是否已享用其他公共房屋福利。

相對來說,已買公屋遺產繼承是指業主離世後,單位作為遺產一部分,由合法繼承人承繼。這時,房委會的審批會聚焦於繼承人的法律地位,還有他們過去是否曾享受公共房屋福利。通常,繼承人會先向法庭申請遺產承辦文件,然後才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

稅務及費用的不同

生前轉名涉及的費用,主要會是律師費以及房委會的手續費。由於轉名通常「不涉及金錢代價」,所以一般不需要支付印花稅,但是這仍需視乎具體情況和當時的稅務條例。

已買公屋遺產繼承方面,雖然香港已取消遺產稅,但是繼承人仍需支付處理遺產承辦的法律費用,例如律師費和法庭的申請費。之後,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時,也需要繳交相關手續費。這些費用項目和金額,與生前轉名時會有一些不同。

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影響

父母生前選擇將已買公屋「轉名」給其中一位子女,有機會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權益。例如,如果其他家庭成員也在單位內居住,他們會因為單位業權的變更而失去戶籍上的保障。這也可能引起家庭內部對資產分配的爭議。

若透過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方式,單位將根據業主遺囑的內容來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則會按照香港《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規定分配。這種方式較為公平,因為它會考量所有合法繼承人的權利,而且法律程序提供了一個框架來處理資產分配。

Q2: 平安紙在已買公屋遺產繼承中是否絕對必要?沒有平安紙怎麼辦?

平安紙(即遺囑)是很多人會考慮的文件,它對於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流程,確實有著重要的影響。沒有平安紙,情況會複雜一些。

平安紙的角色:指定繼承人,簡化程序

平安紙在已買公屋遺產繼承中,可以發揮關鍵作用。有了平安紙,業主可以清楚指定誰是已買公屋單位的繼承人。例如,業主可以直接將單位留給子女或孫兒。這樣做,可以確保業主的心願得以實現,而且能大大簡化身後已買公屋遺產的承辦程序。繼承人憑著平安紙,可以直接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然後再向房委會申請業權轉讓,過程會較為直接和順暢。

無平安紙的處理: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程序較複雜

如果業主沒有訂立平安紙就離世,已買公屋單位會變成「無遺囑遺產」。這種情況下,遺產將會根據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來分配。這項條例有一套既定的繼承順序,例如會先給配偶,然後是子女,之後再到父母、兄弟姐妹等。

沒有平安紙,家人需要向法庭申請「遺產管理書」,這個過程通常比申請「遺囑認證證明書」複雜。它可能涉及更多的文件準備,而且等待時間會比較長。此外,如果繼承人之間對遺產分配有分歧,沒有平安紙也會更容易引起爭拗。

Q3: 如果已買公屋單位仍有按揭未供完,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程序會否更複雜?

是的,如果已買公屋單位仍然有按揭未供完,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程序會比較複雜。這時候,按揭銀行會扮演一個重要角色。

承按銀行的角色

當已買公屋單位仍有按揭時,單位業權已經抵押給銀行。所以,即使業主離世,這筆債務並不會消失。銀行作為債權人,會要求遺產管理人或繼承人處理這筆按揭貸款。銀行會審視新承接人的還款能力,確保貸款能繼續償還。

繼承人需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以承接按揭

如果繼承人想承接這筆按揭,他們必須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銀行會評估繼承人的收入、信貸記錄,還有其他財務狀況,看看他們是否有足夠能力繼續供款。如果繼承人未能符合銀行的審批要求,銀行不會同意讓他們承接現有的按揭。

轉按或重新申請按揭的選項

如果繼承人未能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或者他們希望獲得更靈活的按揭條款,他們可能需要考慮「轉按」或者「重新申請按揭」。轉按是指將按揭從現有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重新申請按揭則是指完全重新申請一筆貸款來清還原有按揭。無論是哪種方式,都可能涉及額外的律師費、手續費和估價費,而且會延長已買公屋遺產繼承的整體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要做好充分的財務準備和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