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業權轉讓攻略:詳解10大申請原因、HD7申請書填寫步驟與費用懶人包

對於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而言,辦理業權轉讓涉及多項限制與複雜程序。本《居屋業權轉讓攻略》將為您提供最全面的指引,從10大常見申請原因、HD7申請書的填寫步驟,到相關費用與時間線的懶人包,助您輕鬆掌握居屋業權轉讓的關鍵要點,順利完成申請。

辦理居屋業權轉讓前必讀:基本限制與專業術語解析

您是否正在考慮辦理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希望更清楚了解相關程序?居屋業權轉讓,與一般私人樓宇買賣不同,受制於香港房屋委員會訂立的嚴格規定。首先,我們一同深入了解未補地價居屋的核心限制,以及一些關鍵的專業術語。這對您後續辦理居屋轉讓業權事宜,以及處理居屋業權轉讓的各項流程,均有莫大幫助。

理解未補地價居屋的業權轉讓核心限制

當物業屬於未補地價居屋時,其業權轉讓限制是我們必須率先掌握的重點。這些限制,目的在於確保公帑資助的房屋單位能服務真正有住屋需要的市民,並且避免其被用作炒賣工具。

《房屋條例》(第283章)下的法律框架

香港的資助房屋,包括居屋,都受《房屋條例》(第283章)及其附屬法例的嚴格規管。這些法例明確指出,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其業權轉讓與私人住宅截然不同。業主通常不能隨意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物業。此條例是所有居屋業權轉讓的根本法律依據。

為何「補地價」是自由轉讓居屋業權的關鍵?

我們常聽見的「補地價」,是居屋業權轉讓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這筆款項,是業主向政府繳付土地溢價,目的在於贖回當初購買居屋時獲得的政府資助折扣。一旦業主完成補地價程序,該居屋單位便等同於私人住宅物業。屆時,單位可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出租,亦可按業主意願進行居屋轉讓業權,不再受房屋條例的嚴格限制。這使物業的擁有權更具彈性。

豁免情況:居屋第二市場計劃下的轉售

雖然未補地價居屋有嚴格轉讓限制,但是存在一些豁免情況。其中最常見的,就是透過「居屋第二市場計劃」進行轉售。在此計劃下,業主可以將未補地價的單位出售予合資格的買家,例如持有「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這種轉售,毋須業主預先向政府繳付地價。這是為了促進資助房屋的流轉,同時確保單位依然流向符合資格的受惠者手中。

辦理居屋業權轉讓的兩大先決條件

了解完居屋業權轉讓的整體法律框架與限制後,我們接下來要談談,辦理這項程序所必須滿足的兩項先決條件。這些條件,同樣是房委會為維持資助房屋政策公平性而設定的。

原則一:「非金錢代價」轉讓的專業定義與唯一例外(破產)

辦理未補地價居屋業權轉讓,一個核心原則是必須以「非金錢代價」的形式進行。這表示,在業權轉移過程中,準承讓人不需向轉讓人支付任何金錢作為物業的對價。這種規定旨在防止居屋單位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變成獲利的工具。然而,這項原則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例外情況:當業主因破產而需要轉讓其居屋業權時,破產管理署或其委任的受託人,可能會獲房屋署批准以涉及金錢代價的方式轉讓單位,目的在於清償債務。

原則二:準承讓人必須為「已登記家庭成員」(業主去世個案除外)

第二項重要原則,與準承讓人的身份資格直接相關。除了業主不幸去世的特殊情況外,所有獲批居屋業權轉讓的準承讓人,必須是該單位在房屋署紀錄中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此規定目的在於確保居屋單位依然流轉於原始受資助的家庭內部,不會隨意轉移給外人。如果業主身故,而單位沒有其他已登記家庭成員,則房委會或會酌情考慮由非登記家庭成員繼承業權,但這屬於特殊情況。

居屋業權轉讓資格詳解:10大可申請原因及證明文件清單

說到處理居屋物業,不少朋友都會遇到一個問題:到底甚麼情況下才可以進行「居屋業權轉讓」呢?其實,房委會為了保障資助房屋資源的合理運用,對居屋業權轉讓有嚴格規定,申請人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十大常見的「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可申請原因,以及辦理時需要準備的核心證明文件,讓大家能夠輕鬆掌握流程,少走彎路。

1. 加入配偶成為聯名業主

若業主在購入居屋後結婚,希望與配偶共同持有物業業權,便可申請將配偶加入為聯名業主。這個做法常見,也比較直接。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結婚證書副本

要辦理這類申請,您只需要提交有效的結婚證書副本。這是證明您與配偶合法婚姻關係的關鍵文件。

2. 因離婚或分居辦理居屋業權轉讓予配偶

婚姻關係的變化,有時也會導致居屋業權的轉讓。若業主與配偶因離婚或分居,需要將居屋業權轉讓予前配偶或分居配偶,這是其中一個可申請的原因。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絕對判令(Decree Absolute)及相關法庭命令或分居協議副本

辦理這項轉讓,您需要提供由法庭發出的絕對判令。如果涉及財產分配,也要提供相關的法庭命令,或者雙方簽署的分居協議副本。

專業文件解讀:何謂「絕對判令」?

「絕對判令」是指法庭批準離婚的最終命令。當法庭發出絕對判令,代表婚姻關係正式終止。這個文件是法律上證明離婚生效的重要憑證。

3. 因結婚搬遷與配偶同住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

業主結婚後,如果需要搬離原有居屋單位,並與配偶同住,這個居屋單位可能不再是其主要居所。這時,業主可以將居屋業權轉讓給其他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結婚證書及新住址證明副本

為了證明轉讓原因,您需要準備結婚證書副本,還有證明您已搬遷到新地址的文件副本。

4. 因移民或長期海外工作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

一些業主可能因移民海外,或者需要長期到海外工作,無法繼續在香港的居屋單位居住。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可以申請將業權轉讓給仍然居於該單位,並且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外國居留批准書或海外僱主證明書副本

提交相關的外國居留批准書副本,或由海外僱主發出的證明書副本,這些文件用作證明您移民或長期海外工作的狀況。

5. 因申請公務員或僱主房屋福利而辦理居屋轉讓業權

有些公務員,或者私人機構的員工,可能會符合資格申請政府或僱主提供的房屋福利。這些福利可能要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可擁有其他物業。為了符合這些福利的申請條件,業主便可申請辦理居屋轉讓業權。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相關部門或僱主發出的福利核准證明文件

這類申請需要提供相關部門,例如庫務局,或者您的僱主發出的福利核准證明文件。

6. 居屋轉讓業權以反映家庭成員的實質財政貢獻

在某些家庭中,居屋的首期或者每月的按揭供款,可能主要由業主以外的已登記家庭成員實際承擔。為了讓物業業權更準確地反映實際的財政貢獻,業主可以申請辦理居屋轉讓業權。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顯示提供首期或按揭供款的銀行紀錄或證明

您需要提交銀行紀錄,例如轉賬證明,或者其他能顯示該家庭成員有提供首期或按揭供款的證明文件。

7. 因業主不幸去世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繼承

人生總有變化,若居屋業主不幸去世,其物業業權便會涉及遺產繼承。這時,合法的繼承人需要辦理居屋業權轉讓繼承手續,將物業轉移到自己名下。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遺囑認證證明書或遺產管理書、死亡證、豁免遺產稅證明書等

辦理業權繼承,您需要提供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件,例如遺囑認證證明書或遺產管理書、業主的死亡證,以及豁免遺產稅證明書。

專業文件解讀:「遺囑認證證明書」與「遺產管理書」的分別

「遺囑認證證明書」適用於逝者生前訂立了有效遺囑的情況。這份證明書確認遺囑的有效性,並授權遺囑執行人按照遺囑內容處理遺產。「遺產管理書」則適用於逝者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情況。這份證明書指定一位或多位遺產管理人,負責按照法律規定分配遺產。兩者都是法庭發出的重要文件,授權特定人士處理逝者的遺產。

8. 因業主年邁(65歲或以上)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

考慮到年長業主的特殊情況,例如他們可能希望將物業業權轉移給子女,以便日後管理或安排。如果業主年屆65歲或以上,這是一個可申請居屋業權轉讓的原因。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以證明年齡

要證明業主符合這個年齡條件,只需要提供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即可。

9. 因業主身患危疾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

若業主不幸身患重病,健康狀況非常危急,例如癌症末期,這也構成一個申請居屋業權轉讓的特殊原因。這種轉讓通常是出於人道考慮,幫助業主在特殊情況下處理物業。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註冊醫生簽發的危疾證明文件

您需要提交由註冊醫生簽發的危疾證明文件,詳細說明業主的健康狀況。

10. 因業主破產而辦理居屋轉讓業權

當業主被法庭頒布破產令時,其所有資產,包括居屋物業,都會由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接管。為了清償債務,破產管理署可能會要求將居屋業權轉讓。這是一個特殊的居屋轉讓業權情況。

所需核心證明文件:破產令及破產管理署發出的轉讓同意書

您需要提供法庭頒布的破產令副本,以及由破產管理署發出的轉讓同意書。這些文件確認了業主的破產狀態,並允許業權轉讓。

特別注意:此為唯一可涉及金錢代價轉讓的情況

在大多數居屋業權轉讓個案中,轉讓必須「不涉及金錢代價」。但是,因業主破產而辦理的居屋轉讓業權,是唯一一個可以涉及金錢代價的特殊情況。這是為了讓破產人士的資產可以變現,用於償還債務。

【核心步驟】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 (HD7) 填寫全攻略

朋友,當您決定辦理居屋轉讓業權,又或者需要進行居屋業權轉讓時,一份關鍵文件便會出現在您的面前,就是「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HD7)。這份申請書是整個居屋業權轉讓流程的核心,填寫過程雖然細節不少,但只要跟隨我們的指引,定能輕鬆完成。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深入了解如何填寫這份重要的表格。

獲取官方「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HD7) 表格下載連結

首先,我們談談如何找到這份重要的表格。您必須從房屋署的官方網站獲取「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HD7)。房屋署是負責管理居屋事務的官方機構,其提供的表格最為準確,並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

確保使用最新版本的表格

房屋政策不時調整,所以請務必確保您下載的是最新版本的HD7表格。通常,表格上會註明發行或修訂日期,您可以藉此核對。使用舊版本可能會導致申請被延誤,或者需要重新提交。

HD7申請書填寫要點:逐項解析與常見錯誤避免

拿到表格後,下一步就是仔細填寫。這部分是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最關鍵的環節。我們將逐一解析填寫要點,並提醒您常見的錯誤,讓您填寫時更加順暢。

第一部分:申請人及準承讓人個人資料填寫指引

申請書的第一部分要求填寫申請人,也就是現有業主,以及準承讓人,也就是即將接收業權的人士的個人資料。這裡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以及地址等基本資訊。請務必確保所有資料填寫準確無誤,因為任何小錯誤,都可能導致申請被延誤或者拒絕。

第二部分:轉讓原因說明與證明文件清單核對

申請書的第二部分是轉讓原因的說明。您需要清楚闡述進行居屋業權轉讓的具體原因,例如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或者因離婚而轉名等等。同時,這一部分也要求您核對並列出所有相關的證明文件。這些文件必須與您所選的轉讓原因相符,例如結婚證書、離婚絕對判令、或者死亡證等等。請確保所有所需文件的副本都已齊備,因為文件不齊,將會阻礙審批進度。

第三部分:簽名規範:必須與樓契簽名式樣相符

最後,我們來到申請書的簽名部分。這裡有非常嚴格的規範,因為簽名是確認身份以及意願的重要憑證。您的簽名式樣必須與您樓契,或者其他相關買賣文件上的簽名式樣完全一致。另外,請注意,在申請書上填寫的任何內容,都不可以塗改。如果填寫錯誤,您必須重新填寫一份新的申請書,以確保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法律效力。

遞交「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的地點與方式

填妥「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HD7)後,下一步就是遞交。您有兩種主要方式,可以將這份重要的文件送交房屋署審批。

親身遞交或郵寄至房屋署指定辦事處地址

您可以選擇親身前往房屋署指定的辦事處遞交申請書,這樣可以確保文件立即送達,並且有機會即場查詢。您也可以透過郵寄方式遞交,這種方式比較方便,但需要預留郵遞時間,並且建議使用掛號郵件,以確保文件安全寄達。請務必確認房屋署的最新指定辦事處地址,避免寄送錯誤。

居屋業權轉讓費用與時間線:全面掌握行政與財務細節

當我們考慮居屋業權轉讓時,除了了解申請原因與程序,更重要的就是預先掌握相關的費用與時間線。準備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自然需要清楚知道可能涉及的開支,以及預期的審批時間。這部分資訊對於各位規劃下一步行動,特別是處理居屋轉讓業權的行政與財務細節,絕對是關鍵中的關鍵。

房屋署官方收費(費用會定期檢討)

辦理居屋業權轉讓,大家首先要面對的是房屋署所收取的官方行政費用。這些費用是處理申請的必要支出,而且請各位留意,它們是不可退還的。這些收費標準會定期檢討,所以大家在申請前,務必核實最新的收費資料。

申請手續費:港幣3,020元(不可退還)

這筆港幣3,020元的費用,是用作處理您提交的居屋業權轉讓申請。這是一筆手續費,並非成功保證金。換言之,即使申請最終未獲房屋署批准,或者您決定中途撤回申請,這筆費用也不會退還。

轉讓契據批核費:港幣2,630元(不可退還)

當您的業權轉讓申請獲得房屋署原則上同意後,律師便會著手擬備轉讓契據。這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須提交給房屋署進行批核,確保內容符合所有規定。房屋署會收取港幣2,630元的批核費用,這筆費用同樣是不可退還的。

其他潛在開支:律師費及印花稅

除了房屋署的官方收費,居屋業權轉讓還會涉及其他潛在開支。這些費用通常比行政手續費更為可觀,大家必須將它們納入預算,才能全面掌握整個居屋轉讓業權的成本。

聘請律師處理轉讓契據的費用

完成居屋業權轉讓,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例如草擬及簽立轉讓契據。因此,聘請一位專業律師是不可或缺的一步。律師的收費會因個案複雜程度、律師樓的規模與聲譽而有所不同,大家在選擇律師時,宜先了解其收費結構。

印花稅(釐印費)的注意事項

印花稅,俗稱釐印費,是物業轉讓過程中必須向稅務局繳交的稅項。這筆費用根據轉讓的物業價值計算,金額可能相當可觀。居屋業權轉讓的印花稅計算方式,會因應物業是否已補地價、轉讓是否涉及金錢代價以及業主與準承讓人之間的關係(例如近親轉讓)而有所差異。

申請審批時間及同意書有效期

了解費用之後,大家自然會關心整個居屋業權轉讓的申請需要多長時間,以及房屋署發出的同意書有效期是多久。掌握這些時間點,有助於您更好地安排後續步驟。

房屋署處理時間:收齊文件後約6星期

一般情況下,房屋署收到所有齊備的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文件後,大約需要6個星期處理。這段時間是用於審核您的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並進行必要的內部審批。建議大家預留充足時間,避免因等待而影響其他安排。

「居屋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簽發日起計一年

如果您的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成功獲得批准,房屋署會簽發一份「居屋業權轉讓同意書」。這份同意書的有效期,是從簽發日期起計為期一年。您必須在這一年的有效期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聘請律師簽立轉讓契據並將其登記。如果超過有效期仍未完成,您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並再次繳交相關費用。

成功獲批後:辦理居屋業權轉讓的法律與財務手續

完成了居屋業權轉讓申請書的審批程序,恭喜您,這代表房屋署已原則上批准您的居屋轉讓業權申請。不過,成功獲批後,接下來還有一些重要的法律及財務手續需要辦理。這部分過程十分關鍵,一步步處理,才能確保居屋業權轉讓流程順利完成。讓我們一起看看這些步驟,以及您需要注意的事項。

關鍵一步:聘請專業律師辦理轉讓契據

居屋業權轉讓是涉及重要法律文件的過程。當您收到房屋署發出的同意書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聘請一位專業律師,協助您辦理餘下的法律手續。律師在這個階段的角色非常重要,因為他們負責草擬及處理所有法律文件,確保整個轉讓過程符合香港法例以及房屋署的規定。

律師擬備轉讓契據初稿並交由房屋署審批

您的律師會根據房屋署的同意書內容,擬備一份轉讓契據的初稿。這份契據將詳列居屋的業權轉讓條款。律師完成初稿後,他們會將契據提交給房屋署的法律事務分處進行審批。房屋署會仔細審閱契據內容,確保所有條款均合法合規。待房屋署確認契據無誤,您和相關方便可簽署這份轉讓契據。

處理現有按揭:申請「轉變按揭安排」(HD64)

若您的居屋單位目前仍有按揭貸款,那麼在辦理居屋業權轉讓時,您需要同時處理現有的按揭安排。這是一個重要的財務環節,不可忽略。

何時需要填寫此表格?

如果您的居屋仍有按揭貸款,而業權轉讓涉及更改原有的按揭借款人、擔保人,或您希望更改按揭條款,例如轉按至其他銀行,您便需要向房屋署提交「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這份表格用來向房屋署申報您新的按揭安排,並獲得他們的同意。

聯絡承按銀行的注意事項

處理按揭安排時,您必須主動聯絡現有的承按銀行。銀行會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文件,以及新按揭安排可能涉及的條件。銀行也會評估新業權人的還款能力,然後決定是否批核您的新按揭申請。您必須與銀行充分溝通,確保按揭事宜妥善處理。

未補地價居屋轉讓業權後的財務限制

當您完成未補地價的居屋轉讓業權,成為新的業主後,單位依然屬於資助房屋。這表示,即使您現在是合法的業主,單位依然會受到一些財務上的限制。理解這些限制非常重要,因為它影響您對物業的財務運用。

不可透過居屋業權轉讓加按套現

一個很重要的限制是,您不可透過這次居屋業權轉讓來進行「加按套現」。換句話說,即使您現在的物業價值有所提升,您也不能在辦理業權轉讓的同時,向銀行申請額外的按揭貸款,以套取現金作其他用途。這項規定旨在維持資助房屋的自住性質,避免其被用作投資工具。

現契物業亦不可「重按」作其他投資用途

即使您的居屋單位已經完全供滿,成為「現契物業」,您也不可以將它「重按」,或者說「翻按」,來重新取得按揭貸款,用作其他的投資用途,例如購買其他物業或進行其他金融投資。這項限制同樣是為了確保資助房屋資源用於自住目的,避免變相炒賣。

完成居屋業權轉讓後的最終步驟

當所有法律文件簽署妥當,並且按揭安排亦已處理完成,居屋業權轉讓流程就接近尾聲了。不過,還有最後幾個步驟需要您完成,確保房屋署及其他相關單位有您最新的業權資料。

通知所屬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

業權轉讓完成後,您應該立即通知您所屬物業的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他們負責管理屋苑的日常事務,包括業主資料。通知他們,可以確保您日後接收的通知及服務都正確無誤。

提交最新轉讓契據副本及土地查冊記錄

最後一步,您需要向房屋署提交已完成並登記的最新轉讓契據副本,以及最新的土地查冊記錄。這些文件證明業權已正式轉移並記錄在案。房屋署收到這些文件後,就會更新其內部記錄,正式將物業的業權人資料變更為新業主。這標誌著整個居屋轉讓業權過程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