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業主轉名終極指南】釐清2大關鍵類別:公屋戶主轉名 vs 居屋業權轉讓,一次掌握資格、條件、文件及費用

「公屋業主轉名」一詞常令人混淆,但實際上,這牽涉兩大截然不同、且適用對象迥異的程序。本終極指南旨在為您全面釐清「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公屋戶主轉名」與「資助出售單位(居屋/綠置居等)的業權轉讓」這兩大關鍵類別。無論您是公屋租戶還是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本文將深入剖析兩種情況的定義、適用資格、具體條件、所需文件及相關費用,助您一次過掌握所有必要資訊,輕鬆應對複雜的申請流程。

釐清核心概念:兩大類「公屋業主轉名」的根本分別與適用對象

談到「公屋業主轉名」,不少朋友或許會覺得這個概念有點模糊。因為大家口中的「公屋業主轉名」,其實包含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大家明白這兩者根本上的分別,可以避免未來辦理手續時出現混淆。以下將會詳細解釋這兩種情況,以及它們各自適用的人士。

類型一: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公屋戶主轉名(俗稱:公屋屋主轉名或公屋戶籍變更)

這種情況通常稱為「公屋戶主轉名」。大家亦會聽到「公屋屋主轉名」或者「公屋戶籍變更」這些說法。這裡的「轉名」是指租約上戶主的名稱改變。公屋單位本身的業權,始終屬於房屋委員會。所以,新戶主繼承的,只是單位的租住權,並非物業的擁有權。因為這樣,這個流程並不會涉及物業的買賣。這類公屋戶主轉名,適用於現居於公共租住房屋的租戶家庭。

類型二:資助出售單位(居屋/綠置居等)的「業主」轉名(正式稱謂: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

第二種情況,正式名稱是「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這就不是租約上的名稱改變,而是真正物業合法擁有權(即業權)的轉移。這個程序是將物業的業權從一位業主,轉移到另一位家庭成員。因為這涉及物業的擁有權,所以過程會牽涉到法律契約的變更。這種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適用於已購買並持有居屋、綠置居、租置計劃等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

【公屋租戶必讀】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戶主轉名全攻略

談到公屋業主轉名,許多人會感到有些迷惘,因為這涉及公共租住房屋的戶主變更事宜。其實,公共租住房屋的公屋戶主轉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屋戶籍變更,當中有一些明確的規則需要大家了解。

【獨家】轉名前的智能預評估:初步判斷新戶主公屋轉名資格與潛在租金變化

在探討公屋戶主轉名的細節之前,大家或許會想,有沒有一個方式可以快速判斷自己是否符合公屋轉名資格?好消息是,我們特別為您設計一個智能預評估工具。這個工具會幫助您初步掌握公屋戶主轉名後可能面對的租金調整,以及新戶主是否符合基本資格。

這個線上問卷工具簡單易用,您只需要輸入一些基本資料,例如與現有戶主的關係、個人入息、名下資產,以及您的年齡。然後,系統會為您提供初步評估結果。這樣,您便可以在正式申請公屋戶主轉名之前,對整體情況有一個概括了解,並且可以更好地規劃。這一步會為您節省不少時間,並且避免走彎路。

申請公屋戶主轉名的兩大先決條件:公屋轉名條件詳解

當您考慮申請公屋戶主轉名時,房委會會審視兩個主要先決條件。這兩個條件是申請能否獲批的基礎。

第一個情況是,現有戶主不幸去世。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轉名原因。

第二個情況是,現有戶主因為特定理由遷出單位。房署會接納一些常見的遷出理由,這些理由包括戶主入住安老院、移民外地、因結婚而遷出公屋,以及參與指定養老計劃。這些指定養老計劃可以是「福建計劃」、「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或是「廣東計劃」。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公屋轉名文件,例如死亡證明或遷出證明等,來支持這些情況。

這裡,我們也可以提到一個特殊情況。假設現有公屋戶主因為成功購買了資助出售單位,例如居屋或綠置居,並且已經完成了轉按手續(俗稱「上會」),他們就必須將原有公屋單位交還給房委會。如果此公屋單位內有其他家庭成員,而且他們未有參與購入該資助出售單位,那麼原戶主可以申請將公屋戶籍變更給該名家庭成員。這也解答了部分人對於「買樓轉按|購買轉按後再排公屋?無限公屋大法有可能嗎?」的疑問,因為這情況是交回單位,而非繼續佔用公屋並且重排。

新戶主公屋轉名資格審查:誰有資格成為新戶主?

確定符合以上先決條件後,房委會便會審查建議的新戶主是否符合公屋轉名資格。這個步驟是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的重要一環。

首先,基本要求是,新戶主必須是原戶籍內經房委會認可的家庭成員。同時,這個家庭成員必須年滿十八歲。

然後,除非有特定豁免情況,否則建議的新戶主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這個審查會詳細評估家庭的總收入與資產。

此外,同樣除非獲得豁免,建議的新戶主亦必須通過「住宅物業權審查」。這項審查確保家庭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

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8大情況詳解:公屋轉名資格的特殊考量

房委會明白有些特殊情況,所以會提供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豁免。這些豁免是公屋轉名資格的重要考量。了解這些豁免類別,可以幫助您判斷自己的情況。

豁免類別之一,是現有戶主在生的配偶。如果配偶在戶籍上,並且一直居住在該公屋單位,通常會獲得豁免。

豁免類別之二,是持有合租租約的租戶。

豁免類別之三,是屬於「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或「現居長者租戶的戶籍改善計劃」下的指定長者戶主。這些計劃旨在照顧長者。

豁免類別之四,是全家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簡稱綜援)的家庭。

豁免類別之五,是全家所有成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的家庭。

豁免類別之六,是全家所有成員均領取,或者符合資格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的家庭。

最後,房委會也會考慮其他體恤個案以及特殊情況。這些個案會根據個別情況處理。

成功公屋戶主轉名後的兩大潛在影響

一旦成功辦理公屋戶主轉名手續,有兩個潛在影響是您需要留意的。這些影響會直接關係到您的居住安排以及每月開支。

首先是租金調整機制。新戶主家庭的每月租金,會根據家庭總入息與房委會訂定的公屋入息限額的比例進行調整。如果家庭總入息未超越公屋入息限額的兩倍,租金會維持原有水平。然而,如果家庭總入息介乎公屋入息限額的兩倍至三倍之間,您便需要繳交原有淨租金的倍半。再者,如果家庭總入息介乎公屋入息限額的三倍至五倍之間,您就需要繳交原有淨租金的雙倍。

其次是單位面積調整風險。如果公屋轉名後,單位內的家庭人數減少,房委會可能會將該單位界定為「寬敞戶」。當您的單位被界定為「寬敞戶」後,您可能會面臨被要求調遷至較細小單位的安排。

【資助單位業主專區】居屋/綠置居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詳細流程與費用

持有居屋或綠置居等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若您正考慮將物業業權轉給家庭成員,這稱為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亦是公屋業主轉名的一種。這個過程與公共租住房屋的戶籍變更不同,當中涉及法律程序,以及房委會的嚴格審批。以下內容將深入探討相關條件、所需文件與具體費用,助您清晰了解。

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兩大基本法律條件:公屋轉名條件的核心準則

資助出售單位的業權轉讓,有兩大基本法律條件。這些條件是房委會審批公屋轉名條件的核心準則,每一項都必須符合,申請才會獲批。

條件一:轉讓性質必須不涉及金錢代價(破產個案除外)。

這表示業權轉移不能牽涉任何金錢上的買賣,例如不能收取任何樓價或報酬。這類轉讓通常以贈與形式進行,性質與一般物業買賣有別。但是,因破產而進行的業權轉讓屬於例外情況,可涉及金錢代價。

條件二:準承讓人必須為已在戶籍中登記的家庭成員。

申請成為新業權持有者的人士,必須是已在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的戶籍中登記的家庭成員。此項規定確保了業權只在獲房委會認可的家庭成員之間轉移。

房委會接納的10大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原因及證明文件:公屋轉名文件詳解

房委會設有十類接納的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原因。每一種原因,您都需要提交特定的公屋轉名文件,以證明轉讓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加入配偶為聯名業主。

若您想將配偶加入為單位聯名業主,這是一般常見的家庭內部業權調整原因。

因離婚或分居轉讓予配偶(需提供絕對判令或法庭命令)。

如果業主與配偶離婚或分居,並決定將業權轉予對方,則必須提供法院發出的絕對判令或法庭命令副本作為證明。

因結婚並遷出而轉讓(需提供結婚證書及新住址證明)。

業主在購入或取得單位業權後結婚,並因與新配偶同住而遷離原單位,此時可將業權轉讓予其他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您必須提交結婚證書及新住址證明。

因移民或長期海外工作而轉讓(需提供簽證、居留許可等)。

若業主永久性離開香港前往其他地區,或長期在海外工作,可申請轉讓業權。您需要提供相關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居留許可或其他證明文件。

因申請公務員房屋福利而轉讓。

業主或其家庭成員因獲取公務員房屋福利,需要調整業權安排,可提出申請。您需要提交相關部門發出的核准證明文件。

為反映家庭成員的供款貢獻而轉讓。

如果已登記的家庭成員在相當大程度上對單位提供了首期款項或按揭供款,業主可申請轉讓業權以反映其貢獻。您需要提供相關供款證明文件。

因業主去世繼承(需提供遺囑檢定書或遺產管理書)。

業主不幸去世,其資助出售單位的業權轉讓涉及遺產繼承。您必須提供遺囑檢定書或遺產管理書等法律文件。

因業主年滿65歲或以上。

若業主年滿65歲或以上,可基於年老原因申請業權轉讓。

因業主患上危疾。

如果業主患上癌症等嚴重疾病,並經註冊醫生診斷證明,可基於健康原因申請業權轉讓。您需要提交醫生簽發的證明文件。

因業主破產。

業主因被頒布破產令而需要處理業權轉讓,此情況需要提交破產令等相關法律文件。

【獨家】客製化公屋轉名文件清單生成器

為幫助您更便捷地準備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公屋轉名文件,我們特別設計了一個客製化文件清單生成器。

提供互動式選項,讓用戶選擇其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原因,系統即時生成一份個人化的所需證明文件清單(PDF格式),避免遺漏。

您只需要在線上選擇您的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原因,系統將會即時為您生成一份個人化的所需證明文件清單,並以PDF格式提供下載。這個工具可以幫助您避免遺漏重要文件,加快準備進度。

申請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完整步驟與時間線

了解申請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完整步驟與時間線,對於順利完成公屋業主轉名手續非常重要。

步驟一:填妥並遞交申請書 (表格HD7) 至所屬區域租約事務管理處。

您需要先填妥房委會的「業權轉讓申請書」(表格HD7),然後將這份申請書連同所有所需文件,遞交到您物業所屬的區域租約事務管理處。

步驟二:房署資助房屋分處進行審批(約6星期)。

在您提交申請後,房署資助房屋分處會審閱您的申請。一般而言,這個審批過程大約需要六個星期。房署會審核所有文件,並確認您符合所有公屋轉名資格及公屋轉名條件。

步驟三:收到「業權轉讓同意書」(有效期為一年)。

申請獲得批准後,您會收到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這份同意書的有效期為一年,您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所有後續法律手續,否則需要重新申請。

步驟四:聘請律師處理後續法律手續。

收到同意書後,您需要自行聘請一位律師,以處理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後續法律手續,包括擬備及簽署轉讓契據等。

詳細費用清單:兩大手續費及其他相關開支

進行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時,您需要準備幾項費用。這些費用是您在辦理公屋業主轉名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開支。

費用一:首次申請手續費(港幣3,020元,概不退還)。

在您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時,必須繳付一筆港幣3,020元的手續費。這筆費用在任何情況下,不論申請是否獲批或您是否撤回申請,房委會概不退還。

費用二:律師提交契據批核費用(港幣2,630元,概不退還)。

在收到房委會的「業權轉讓同意書」後,您聘請的律師在擬備轉讓契據初稿並提交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時,需要額外繳付港幣2,630元的手續費。這筆費用同樣概不退還。

其他費用:印花稅及律師費等。

除了上述兩項固定的手續費外,您還需要負責支付其他相關費用,例如業權轉讓所涉及的印花稅,以及律師為您處理整個轉讓手續的律師費。

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後續法律手續及重要注意事項

當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的申請獲得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初步同意後,這只是一個開始。接下來,您需要處理一系列法律與行政手續。這些步驟確保公屋業主轉名過程正式完成,保障新業主的合法權益。這不僅涉及業權文件,還有按揭處理與戶籍更新等細節,務必小心處理。

聘請律師後的關鍵流程

成功獲得「業權轉讓同意書」後,您必須立即行動,聘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餘下的法律程序。律師在此過程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的專業知識可以確保轉讓符合所有法律要求,特別是涉及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這種特殊情況。

律師擬備轉讓契據初稿並交由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批核。

律師會根據房委會的同意書,擬備一份詳盡的轉讓契據或准許契據初稿。這份文件是業權轉移的核心法律依據。契據初稿完成後,律師會代表您將它提交予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審核。這個審核環節非常重要,它確保契據內容完全符合房委會的規定以及《房屋條例》的要求。批核過程需時,申請人應該耐心等候。

正式簽立轉讓契據或准許契據。

當房屋署法律事務分處批核契據初稿後,律師便會安排業主與承讓人正式簽立轉讓契據或准許契據。這是整個公屋業主轉名過程中的最終法律步驟,標誌著物業合法業權的正式轉移。簽署後,律師會處理相關的印花稅繳納以及土地註冊處的登記手續,確保業權變更在官方紀錄中生效。

處理現有物業按揭的注意事項

如果您的資助出售單位目前還有按揭貸款,那麼在業權轉讓過程中,按揭的處理是另一個重要環節。妥善處理按揭安排可以避免未來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主動聯絡承按銀行,確認是否需要轉變按揭安排。

在計劃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時,您應當主動聯絡原來的承按銀行。這一步驟是為了確認業權轉移後,現有的按揭合約是否需要進行任何轉變。銀行會評估新業主的財務狀況,並告知按揭應否維持、轉名,還是需要重新申請。

如需轉變,須填寫「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 向房委會申請。

如果銀行確認需要轉變按揭安排,您需要填寫一份「轉變按揭安排申請書」(表格HD64)。這份表格必須向房屋委員會提交,以獲得房委會對新按揭安排的批准。房委會需要審核新的按揭安排是否符合其資助房屋政策。這個申請亦涉及一定的手續費,請務必按照指引繳付。

完成資助出售單位業權轉讓後的最終步驟

當所有法律文件簽署完畢,按揭安排也處理妥當後,還有一些重要的行政步驟需要完成,以確保所有紀錄更新。這些是公屋業主轉名的最後環節,它們對未來的生活影響深遠。

立即通知所屬區域租約事務管理處更新戶籍紀錄。

轉讓契據簽立完成後,請您立即通知物業所屬的區域租約事務管理處,更新單位的戶籍紀錄。雖然資助出售單位屬於私人產權,但房委會仍然需要掌握最新住戶資料,以便進行管理。更新戶籍紀錄是確保新業主身份被正式承認的重要環節,同時亦與其他潛在的公屋戶籍變更事宜有所關聯。

提交最新的轉讓契據副本及土地查冊記錄作實。

為確保戶籍紀錄的準確性與官方一致,您需要提交最新的轉讓契據副本。同時,您也應提供最新的土地查冊記錄。這些文件是用作實戶籍變更的重要證明,管理處會根據這些文件正式更新他們的內部紀錄。

緊記「業權轉讓同意書」一年有效期,逾期需重新申請及繳費。

最重要的一點,您必須牢記房委會發出的「業權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有效期。所有法律手續,包括律師準備契據、房署批核以及正式簽立,都必須在這一年內完成。如果逾期未能完成,該同意書便會失效。屆時,您將需要重新向房委會提交申請,並且必須再次繳付所有相關費用,這會增加時間與金錢成本。所以,獲得同意書後,請盡快處理。